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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25日,是赫然彪炳於中華民族史冊的一個輝煌的日子。在這一天,臺灣結束了日本50年殖民統治的歷史,重新回到祖國的懷抱。這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勝利成果,是中國人民洗刷歷史屈辱、謀求祖國統一的勝利成果,也是彰顯國際正義和法律尊嚴的鬥爭結果。今天,紀念臺灣光復60週年,仍然有着重要的現實意義。
臺灣自古以來就屬於中國。19世紀末之前的1000多年中,無論從歷史、法律和實際管轄考察,中國都享有對臺灣的絕對主權,國際社會對此不存疑義。1895年4月,在日本發動的那場侵華戰爭中戰敗的清朝政府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全島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馬關條約》是一個掠奪性的不平等條約,但也不妨視爲最早載明臺灣歸屬中國的國際協議。它至少證實在因戰敗“割讓”給日本之前,臺灣毫無疑問是屬於中國的領土。如若臺灣不是中國的領土,日本何至於要強迫中國“割讓”,何至於要用條約的形式,把它從中國掠走臺灣的事實法律化、固定化。從這個意義上說,《馬關條約》是日本掠奪、侵佔中國領土臺灣的法律證據,也是載明臺灣原本屬於中國領土的法律證據。
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在對日宣戰文告中依據戰爭法莊嚴聲明,廢止一切涉及中日間關係的條約協定。當然,《馬關條約》也在廢除之列,中國從此不再受該條約的約束,日本也因此失去了侵佔臺灣的法律根據。
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爲中國人民帶來了收復臺灣的歷史機遇,國際社會反法西斯力量同盟也旗幟鮮明地支持中國的正義訴求。1943年12月1日,中國、美國、英國三國首腦發表《開羅宣言》,明確宣告三國對日作戰的宗旨之一,就是要迫使日本把它從中國竊取的領土,包括滿洲、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蘇聯也於後來加入的《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肯定了《開羅宣言》的法律效力。其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不論是《開羅宣言》還是《波茨坦公告》,都是戰時盟國間的正式協定,不但對盟國而且對戰敗的敵國都有約束力。顯然,這兩份重要的國際法文件一方面明確了日本侵佔臺灣的非法性,另一方面也爲中國收復臺灣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據。
迫於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毀滅性打擊,日本於1945年9月2日正式發佈《無條件投降書》,宣稱接受四國《波茨坦公告》的條款,承擔忠誠履行公告各項規定的義務。這就是說,日本向盟國承諾了必須將臺灣歸還給中國的國際義務。
不僅如此,對日戰爭結束後,美國指揮官主持的盟國最高統帥部發布第一號令,命令日本立即將臺灣澎湖移交還給中國,同時敦請中國政府接收臺澎。至此,中國政府結束日本在臺殖民統治、正式收復臺灣的國際法上的條件已經完全具備,擁有充分的法律根據來行使自己的正當權利。
事實上,當時的中國政府已於1945年9月4日昭告中外:鑑於日本已經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各項規定,無條件投降,並承諾將臺澎交還中國,中國政府即將派員前往臺灣接收治理。
1945年10月25日,臺灣地區歷史上一個里程碑性質的日子終於來臨,就在這一天舉行了中國戰區臺灣省的受降儀式。中國政府代表正式接受駐臺日軍投降,宣告結束日本的殖民統治;同時收復臺灣,恢復對臺灣行使中國的領土主權。同一天,受降主官代表中國政府莊嚴宣佈,從即日起,臺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皆已置於中國政府主權之下。次日,中國政府進而宣佈臺灣爲中國的一個省,設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依中國法令行政。不久後又發佈專令,宣佈自1945年10月25日起恢復臺灣民衆的中國國籍。這樣,以1945年10月25日的受降儀式爲標誌,臺灣正式迴歸祖國,在事實上和法律上重新成爲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直至今天,未曾改變。這一天成爲臺灣光復節,永遠地載入現代中國的史冊。
臺灣光復、重新成爲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不但有充分的國際法和國內法根據,而且在實踐中也得到了當時及後來國際社會多數的承認。朝鮮戰爭前的四年多時間裏,美國政府領導人多次表示,承認中國收復臺灣並對臺灣行使主權,認爲西方國家從未對此發生過任何疑問或提出任何法律上的疑難,理由是這一行爲被認爲符合西方國家此前做出的各項承諾。儘管朝鮮戰爭後的20年間,臺灣的法律地位曾經被人作爲一個莫須有的問題提到了國際社會,企圖混淆視聽,搞亂法律,但是始終未被國際社會接受,始終未能動搖臺灣屬於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當今世界190多個國家中,就有160多個國家,包括所有大國在內,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幾乎沒有國家承認臺灣是一個脫離中國的獨立主權的國家。國際社會的這種態度,表明了對臺灣領土主權歸屬的法律確認,也包含着對二戰後中國收復臺灣、恢復對臺灣行使主權的一種正式認可。
一部臺灣從被“割讓”到光復的歷史,就是一部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歷史,就是一部驗證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歷史,就是證明自日本投降後,臺灣已經迴歸祖國、重新納入中國版圖的歷史。而歷史是不容否認、也無法篡改的。儘管自1949年後的半個多世紀裏,臺灣同祖國大陸處於分離狀態,但是,這絲毫沒有改變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也沒有改變臺灣和大陸同屬一箇中國的事實。今天,重溫60年前的臺灣光復,人們只會更加增強對臺灣法律地位的歷史尊重。
撫今追昔,臺灣的光復來之不易。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對此都倍加珍惜,都更加致力於發展海峽兩岸關係,促進祖國的完全統一。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一個國家的核心利益所在,飽受近代列強侵略的中國人民尤其懷有捍衛國家領土主權的強烈情感,決不容許任何分裂國家領土的行爲,決不容許自己失而復得的神聖領土得而復失。不久前頒佈的《反分裂國家法》正是人民意願和國家意志的集中體現。“臺獨”分裂勢力罔顧臺灣屬於中國的歷史事實,罔顧臺灣久經確立的法律地位,頑固推行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種種伎倆,只能被認爲是一種背離理性、喪失良知的行爲,是一種把自己置於同全體中國人民爲敵、同國際社會共識對抗的行爲。其結果必將是枉費心機、徒勞無功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
《臺灣光復檔案》出版發行
爲了紀念臺灣光復60週年,由海峽兩岸出版交流中心、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合編的《臺灣光復檔案》近日由九州出版社出版發行。
《臺灣光復檔案》分《歷史圖像》、《文獻史料》兩冊。前者以400餘幅歷史檔案圖片系統地再現了臺灣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統治和中國政府收回臺灣的歷史畫面;後者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原始檔案,反映了臺灣愛國志士參加祖國抗日鬥爭、臺灣光復以及光復初期臺灣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情況。兩書所載相當一部分檔案史料爲第一次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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