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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以替人“平事”爲由,先後編造謊言騙了當事人10多萬元。日前,一手製造這起詐騙案的男青年劉某在天津市河西區法院出庭受審。
據瞭解,現年22週歲的劉某曾有過詐騙前科。2002年7月,他因犯詐騙罪、招搖撞騙罪被判刑兩年。剛剛刑滿釋放時間不長,他又因此案受審。2005年2月,劉某在乘坐出租車時與司機尹某相識。後來,當尹某提及其舅父李某因與人發生糾紛並賠了5千元錢而感到很窩火時,劉某當即表示自己可以幫忙要回這筆錢。此後的5個月裏,劉某以種種謊言先後10次從李某處騙走現金11.5萬元。
法庭上,劉某表示認罪,但辯稱其中有5千元讓尹某拿走了,不應算數。但公訴人出具的李某證言顯示,劉某爲給李某“平事”,先是說要打點關係,後來又說去幫李某“平事”的一名女大學生被打流產了,需要住院治療,李某於是就一次次地拿錢。
劉某說:“我是編了這個謊言不假,但李某心裏也有鬼,他害怕這事讓人知道,否則也不會一次次地給我錢。”
法官問他能不能退贓。劉某說:“錢都讓我吃飯、買衣服、買車了,花光了,退不了。”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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