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年近八旬的高老太太因生活瑣事,與其再婚丈夫分居。從此之後,由於丈夫拒不給付扶養費,使已經喪失勞動能力的高老太太的生活陷入困境。迫於無奈,高老太太將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每月給付扶養費400元。近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一審支持了高某的訴訟請求。主審法官表示,雖然雙方系再婚,且都已年邁,並分居兩地,但只要婚姻關係不解除,夫妻雙方就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據瞭解,78歲的高老太太在1983年與比他小三歲的老漢朱某結婚,二人均系再婚。結婚時,高某已經年邁,沒有經濟來源,夫妻二人靠朱某的800多元退休金維持生計。兩位老人共同生活了20多年,但2005年5月他們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隨着矛盾的激化,二人開始分居。後來,朱某來到位於河北省某地的親屬家生活。高某由於已經年邁,且無生活來源,丈夫走後其生活陷入困境。爲了生活,她萬般無奈之下將朱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其給付生活費。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告和被告系夫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現原告無經濟來源,被告應給付原告扶養費。被告不應訴不影響原告依法維護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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