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自民黨對現行日本憲法進行全面修改後,28日出臺了明確寫入“保持自衛軍”等內容的新憲法草案。在增加環境權等“新權利”的同時,新設了有關“國民的責任和義務”的條款。前言部分主要是重視公益的內容,倡導“國民應滿懷熱愛、責任感和氣概,支持和守護自己的國家和社會”等。
日自民黨計劃在下屆通常國會上首先制定《國民投票法》,並待明年民主黨制定修改憲法案後,考慮將修改憲法列入政治日程中。
備受關注的憲法第九條中,規定“放棄戰爭”的現行憲法第九條第一項被原樣保留,但規定“不保持戰鬥力”的第二項被刪除。還明確寫入爲確保“國家的和平和獨立”,將以首相爲最高指揮“保持自衛軍”。自衛軍的任務包括在緊急狀況下維持秩序和從事國際合作活動,也可在日本國外行使武力。草案中雖沒有明文提到集體自衛權,然而作爲“屬於自衛權之內”,允許使用武力手段。還添加了新設“軍事法庭”的內容。有關政教分離表示在不超出社會禮儀範圍等前提下,服從最高法庭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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