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規範醫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市衛生系統在先進性教育活動中緊緊抓住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深入進行整改,向社會推出“五堅持、五制止”服務承諾,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社會承諾落到實處。
一、堅持規範診療,制止亂檢查。一是實施臨牀治療規範。編制我市臨牀疾病診療規範、臨牀護理技術規範、大型設備檢查標準,對每一種疾病均制定診療標準和治療原則,統一臨牀治療、護理技術操作,嚴格掌握檢查指徵,控制大型設備檢查。二是實施醫療機構管理評價指南。在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全程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考覈內容和規範診療流程,爲科學治療、合理檢查提供依據。三是實施檢查項目規範。根據不同的病情,規範檢驗血、尿、便三大常規的檢查項目,治理檢驗、放射項目“大套餐”。在我市部分醫療機構間實行放射學檢查診斷結果和檢驗結果相互認可,實行檢驗報告和放射診斷結果“一單通”。首批分別確定十幾所醫院的肝功能、腎功能、血常規、尿常規、血糖、血酯和部分免疫項目的檢驗項目報告和普通X光檢查、計算機放射成像系統(CR)檢查、計算機X射線斷層掃描(CT)檢查、核磁共振成像(MRI)檢查4項放射學診斷結果,在患者符合規定原則的前提下,在全市醫療機構“通用”。
二、堅持科學用藥,制止大處方。一是嚴格考覈標準。由醫院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禁止醫藥銷售代表進入各科診室推銷貴重藥品。採取處方合格率、藥品使用合理性與科室及個人綜合考評、獎懲措施掛鉤的辦法,防止不規範用藥行爲。嚴格控制醫院門診次均費用、住院患者日均費用和藥品收入,並把完成情況作爲對各單位領導班子的考覈內容和醫院上等級的考覈項目。二是嚴格控制藥品使用。根據患者病情和需要,在堅持合理使用、不影響治療的前提下,能用國產藥的不用進口藥;能用普通藥的不用貴重藥。爲了抑制藥品“回扣”,對某一種藥物在醫療機構使用中異常增量者停止購進。三是嚴格督查抗菌藥物。參照中華醫學會《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制定我市臨牀抗菌藥物治療原則,規範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對我市三級醫療機構定期檢查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情況,不合格單位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嚴格限定抗菌藥物使用,對價格貴、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需經抗感染或有關專家會診同意,處方需經具有高級專業職稱、任職資格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三、堅持物價監督,制止亂收費。一是健全物價管理系統。各醫療機構設立專門物價部門,並配備專門物價員負責物價管理、接待患者投訴,確保嚴格執行物價政策。規範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取消11項醫療收費項目,對28項醫療收費項目內涵予以規範及明示。二是健全物價查詢系統。爲方便患者查詢物價,各醫療單位以滾動大屏幕、電子觸摸屏、明碼標價牌等方式明示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設立物價諮詢臺接受患者查詢。三是健全物價監督系統。爲增加醫療收費透明度,方便患者監督,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爲門診、住院患者提供統一格式的醫療費用清單。二級以上醫院提供住院患者醫療費用清單率、醫務公開率、醫療價格公示率要達到100%。
四、堅持溫馨服務,制止冷硬頂。一是實行對服務態度惡劣者處罰制度。對患者服務態度差,存在“生、冷、硬、頂、推”行爲的醫務人員,情節較輕者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較重者給予系統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二是實行基礎服務質量管理。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醫院基礎服務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全國實施“五要五不得”醫療服務規範。加強衛生相關信息交流,增強醫療信息透明度。通過新聞媒體對外公佈衛生信息,包括服務效率、服務質量、醫藥費用、單病種信息、行業作風等32項內容。三是實行便民服務活動。針對社會困難羣體的就醫問題,堅持深入開展“面對面問疾苦、實打實解病痛”活動,提倡開設便民門診、實行一元掛號,黨員主任掛牌服務,方便困難羣衆就醫。爲社區居民進行義務諮詢,定期慰問低保戶和孤老戶,與社區特困戶建立長期資助關係,解決城市困難羣衆就醫問題。
五、堅持廉潔行醫,制止收紅包。一是執行醫德規範告知制度。各級醫療機構在醫院醒目位置明示“醫師拒收‘紅包’自律承諾書”,對新入院患者及家屬進行不收受“紅包”的宣傳。患者住院時或接受手術治療前,醫患雙方應當簽訂《在醫療活動中醫患雙方不贈送、不收受財物責任書》,並納入患者住院病歷檔案進行管理。二是執行醫德醫風責任書制度。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簽訂局、院、科三級《醫德醫風責任書》。實行誡勉談話制度。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對需手術治療患者或其家屬進行手術前談話時,應有兩名以上醫務人員同時在場。三是執行逐級追究領導責任制度。將遏制“紅包”問題納入醫療機構各級領導、負責人任期目標責任制考覈範圍,並實行逐級追究領導責任。對暗示索要“紅包”者,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醫師活動的處罰,情節嚴重或者造成重大影響的吊銷其執業證書。對公開索要“紅包”者,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記大過以上直至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給予吊銷其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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