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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人活着是爲了什麼?”這是此次“百名未成年犯問卷調查”中惟一一道主觀題,也是我們試圖開啓這些未成年犯心扉的一把鑰匙。對於這個問題,孩子們給出了五花八門的答案,卻反映出了一個共同的問題———社會責任感的缺失。
“我覺得人活着,是爲了能夠生存,自己過得幸福和富足”、“我覺得是爲了享受生活,也爲了父母和女朋友”、“是爲了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管對錯”,類似這樣的答案在調查結果中出現的頻率比較高。統計數據顯示,如此以自我爲中心的答案在全部問卷中所佔比例高達86%,只有14%的未成年犯表示要爲他人、爲社會做出一份努力。
此外,經調查發現,未成年犯所填寫的人生目的,絕大多數與實施犯罪行爲動機一致。例如,有29名未成年犯將金錢作爲自己人生奮鬥的目標,而在這當中有21個是搶劫犯,所佔比例達72.4%。一名搶劫犯在問卷上寫道,“我活着是爲了錢,掙更多的錢,有了錢之後,快快樂樂地過每一天……”這組數據再一次充分證實了思想對行爲的重大影響。
針對上述調查結果,天津市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王志強分析指出,隨着社會文化的日趨多元化和開放化,未成年人在發展中所受的刺激也逐漸帶有多元性和隨意性的特點,其中不乏消極因素,如錢、權、色、暴力等灰色、黃色和黑色文化。從目前已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生觀內容看,往往有這樣幾個突出特點:一是以自我爲中心,忽視他人和社會的利益;二是物質需要畸形,社會性的需要缺乏;三是妄圖凌駕於他人之上的虛榮心強烈;四是人生目標狹隘,缺乏融入整體社會發展的心理指向。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理事、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士心則表示,對人生目標的迷茫和價值觀念的錯位是導致一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一個重要心理原因。目前國家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多種價值觀並存。青少年涉世未深,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極易受享樂主義、利己主義觀念的影響,片面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忽視自身對他人、社會的責任和義務。這份調查結果中,100名受訪者絕大多數都把人生的意義理解爲對私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完全不顧對社會的責任就是例證。這種畸形價值觀念必然導致私慾的惡性膨脹和對社會規範的漠視,在自己的目的不能通過合法途徑得到滿足時,即通過犯罪來實現。
針對這些現象,王志強指出,未成年人時期是一個人發展的關鍵階段,需要家庭和社會予以高度重視。如何使未成年人形成適應社會發展的人生觀,作爲家庭,應該把握三點:一是早期教育,家長應從未成年人接觸社會開始就有意識地將其心理髮育過程與社會主流文化相結合,增強孩子的認識能力;二是規範教育,即讓未成年人明確是非曲直,自覺抵制消極因素的刺激;三是行爲養成,通過正常的管理及時矯正未成年人的行爲偏向。那麼,作爲社會,首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康文化氛圍,營造未成年人文化圈,加強對文化導向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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