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囂張綁匪持玩具手槍、手銬將駕車途經此地的被害人綁架,並通過電話向被害人家屬索要贖金200萬元,後被害人趁犯罪嫌疑人不備駕車逃走,警方將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捉拿歸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懾於法律威嚴,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日前,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檢察院經過依法審查,以涉嫌綁架罪對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
檢察機關在起訴中指控稱, 2005年7月11日上午9時許,被告人韓某某夥同於某某攜帶玩具手槍、手銬、尼龍繩等作案工具,竄至西青開發區某偏僻處,將駕車途經此地的被害人孫某某綁架至津南區鹹水沽等地,並多次給被害人家屬打電話,索要贖金200萬元。被害人孫某某假裝配合迷惑綁匪,並趁韓某某不備,啓動汽車,駕車逃走,後報案。警方經過偵查,迅速將於某某抓獲歸案。犯罪嫌疑人韓某某懾於法律的威嚴,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爲,被告人韓某某、於某某以勒索錢財爲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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