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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許多從事各種職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向勞動部門諮詢續繳保險費的事情,天津市勞動局有關人員提醒,與用人單位終止和解除勞動關係後實現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的人員,應在實現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的90日內,到各級勞動保障(人事)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開設的職業介紹機構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的“個人繳費窗口”,辦理社會保險接續繳費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據介紹,1993年1月1日實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連續工齡經勞動保障部門審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爲1992年12月31日。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2001年11月1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企業工作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覈定的連續工齡和實際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作爲醫療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爲2001年10月31日。2001年1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其繳納醫療保險的年限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2001年10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的,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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