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車隊是市民婚慶的重要選擇
伴隨着歲末年初的到來,天津市又將迎來一場結婚高峯。而各式婚車作爲婚慶的主要交通工具,它所帶來的各種交通違法問題也日益嚴重起來。對此,本報記者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採訪。
問題1:不少婚車非法運營
業內人士介紹,迎親彩車由“頭車”和“彩車”組成。本市的200多輛加長凱迪拉克或林肯“頭車”均爲婚慶公司所有,租費按新舊車型爲600元至1200元不等,趕上“白事”租車費用可達2000元以上,但“白事”僅佔30%。彩車多以帕薩特、廣本、別克、奧迪A6等組成車隊,租費爲180元至240元不等,通常由“隊長”按迎親地點就近調度攢車。
據瞭解,僅今年5月假期中,本市3000多場婚禮,至少有400餘個迎親彩車隊的2000多輛彩車穿梭在城郊大街小巷。某婚慶公司老闆說,他的加長林肯帶5輛帕薩特不到一週就趕了8趟活兒。
從交管部門瞭解道,本市百輛迎親彩車僅有一輛有準運證的出租車,其他彩車包括“頭車”不是私家車就是註冊公司或單位名下沒有出租汽車準運資格的車輛,與通常的黑出租沒有兩樣。據透露,迎親彩車獲利豐厚,加長“頭車”年收入在30萬元以上,帕薩特年收入4萬多元。
問題2:三成婚車違法闖紅燈
“結婚就講個‘順’,迎親彩車隊遇紅燈也得走。既爲主家圖個吉利,也爲趕場!”彩車司機說。於是,每逢“吉日”的迎親時段,就能看見各類長短不一的車隊面對眼前的紅燈如同視而不見一般地穿越路口,趕上下班高峯時期,路口所有車輛都得停下來爲“喜慶”讓路。就算有交警上前阻攔,婚車上的人立即下車給交警又是上煙又是塞糖,非要一起沾沾喜氣不可,鬧得交警也左右爲難。
在最近的一個“吉日”上,僅下午3點的一個小時中,就有12個迎親彩車隊通過氣象臺路與紫金山路交口,其中有4個車隊全部或部分車輛遇紅燈沒停車闖過路口。其中,下午4:55,號牌爲遼B062**的加長“頭車”帶着六七輛迎親彩車行至該路口恰遇黃燈閃爍變紅燈,加長“頭車”毫不猶豫,帶着彩車隊旁若無人地一闖而過,正常行駛的車輛只得紛紛停車避讓。
彩車司機介紹說,一般採用高速行車、縮短車距的默契配合保持隊形。這既可讓主家滿意,也可節省時間再跑下趟活兒。繁忙時段婚慶公司要接五六單生意,每趟活兒單程距離達30公里,只能提高車速趕時間。於是,川流不息的車流中時常能見到彩車司機通過嫺熟的駕車技能和調整車速來保持隊形完整,遇車不讓、見燈不等情況。
問題3:三成婚車姓“公”
迎親彩車一般不應用公車,但仍不乏公車爲解燃眉之急前來助陣。日前,本報記者在市區25個點位調查了108輛迎親彩車,其中公車或註冊公司、單位名下的車輛佔31%。
記者發現,很多“婚車”車牌被寫着“百年好合”“新婚快樂”等喜慶言詞的紅紙遮擋住了。據記者觀察,遮擋車牌的車輛大多數是公車。
問題4:八成婚車拼裝而成
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瞭解到,本市很多加長的林肯、凱迪拉克都是超齡服役的舊車。婚慶公司以很低的價格購得,然後再改造、翻新,行話叫“做活”。這種“改裝車,拼裝車”的外觀和真正的高檔車沒什麼區別,但是從內飾上就會一眼看出真僞了。
據介紹,懸掛外埠牌號的加長型婚車大部分是即將或已報廢的林肯或凱迪拉克小型客車,婚慶公司找改裝廠切開車身,再用角鋼等焊接、製作車身車門,最後拼裝成加長車。這些拼裝車只要掀開車內的紅地毯就能看到米字格的焊接痕跡。“抻”長的大林肯已將原車的車架、底盤、剎車、傳動、排氣等系統隨意改動,承受力、行駛穩定性等技術參數大大降低。據測試,這種拼裝車以時速30公里行駛時,軋上一塊磚頭就有可能使車身斷裂,後果不堪設想。
市民看法
結婚趕吉時違法情有可原
在對街頭市民的調查中,絕大部分人認爲,結婚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事情,所以很看中“吉時”,由此而產生的闖紅燈的情況似乎是可以理解的。就算交警攔下了,從人情的角度也不好進行處罰,而且交警一攔就是一串車,無形中對交通也起了阻礙作用,還不如放行了痛快。
而對於婚車存在的其他問題,不少人表示根本不瞭解,同時他們認爲,租用婚車不過是短時間的行爲,即便是婚車本身存在一些問題,自己應該不會如此“倒黴”就趕上了,所以基本可以忽略不計。其中很多人認爲,婚車是否合法經營對租車人本身而言並不重要,也就不去關心這個問題了。婚車用喜聯遮藏牌照對新人來說是喜慶的表示,並沒有什麼不好。
交管部門
婚車違法多執法有困難
對於婚車的各類違法情況,本市交管部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由於婚車本身的“特殊性”,給交警執法帶來了很多困難。其中首當其衝的一點就是,作爲執法者的交警本身也是普通人,他能理解婚姻對人的重要性,加之世俗眼光對婚姻的看重,面對婚車闖燈的問題交警就處在進退兩難的境地,相應地對遮擋牌照的情況也就無法處罰。
而對於婚車非法經營及使用拼裝車的情況,該工作人員介紹稱,目前交管部門正在對此問題進行研究,有望在不久出臺相關專項治理辦法,對此類違法情況進行調查並予以治理。
法律鏈接
1、《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嚴禁非法運營車輛從事運營活動。對從事非法運營活動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拘留處罰,並取締非法運營車輛。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規定,機動車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第95條也有相關規定,即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車號牌的,處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4、《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第100條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