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陽市政協原秘書長徐波今日在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檢察機關指控,徐波在擔任安徽潁上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錢款高達136.18萬元。
長達28頁的起訴書一一列舉了徐波54起受賄的『清單』。公訴機關指控:徐波在擔任潁上縣委副書記、代縣長,副書記、縣長以及潁上縣委書記期間,利用鄉鎮換屆,黃淮海開發項目和乾部調動的權力,在1999年至2000年短短一年時間內收受他人人民幣136.18萬元。這54起受賄涉及當時潁上縣不少鄉鎮和政府下屬的局、辦人員。其中有部分鄉鎮的副職,利用春節、中秋的時機向徐波行賄,然後在徐波的力薦或堅持下,擔任了正職或者調任其他鄉鎮的正職。部分鄉鎮為了爭取到黃淮海項目資金以及其他綠化、建設資金,多次向徐波行賄。
徐波2002年11月由潁上縣委書記調任阜陽市政協秘書長,2005年1月21日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該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指定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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