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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被告人夥同他人深夜竄至一家工廠內行竊,沒想到觸動報警器,值班保安發現情況後趕到現場將被告人當場制服。日前,天津市漢沽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據瞭解,案發當日凌晨4點,被告人陸某夥同另外三名案犯(均在逃)預謀後攜帶撬棍、手電筒等作案工具來到本市一家機械廠,被告人陸某在外望風,其餘三人撬開該廠辦公樓出納室窗外防護欄進入室內,在其餘三人撬盜保險櫃的過程中,報警器自動報警,值班人員劉某發現情況趕到現場,被告人陸某見狀逃跑至該廠圍牆處,用事先準備的磚頭對隨後追來的劉某進行威脅,劉某上前將其抱住,被告人陸某用手中的磚頭砸劉某的手部,兩人倒地後,被告人陸某又用手擊打劉某的下頜,後被劉某制服抓獲。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陸某實施盜竊行爲被發現後,爲抗拒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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