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美雙方就紡織品問題達成協議,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此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關於中美紡織品協議的主要內容,這位新聞發言人說:
一、中美紡織品協議將於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於2008年12月31日終止。
二、中美雙方同意在協議期內對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棉製褲子等21個類別產品實施數量管理,包括11個類別服裝產品和10個類別紡織產品,其中16個類別爲2005年一體化產品,5個類別爲2002年以前一體化產品。
三、協議產品2006年基數基本上是2005年有關產品美國從中國的實際進口量,2007年和2008年基數均爲上一年度全年協議量。
四、協議產品2006年增長率爲10%—15%,2007年增長率爲12.5%—16%,2008年增長率在15%—17%。
五、對協議外產品,美方將剋制使用242段條款。美國對協議簽署日之前因242段設限個案造成的卡關貨物立即放行,不計入協議量。
當記者問及對中美紡織品諒解備忘錄有何評價時,這位發言人表示,一體化後由於美方依據《中國加入WTO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段,頻繁對中國紡織品實施限制措施,給兩國紡織品貿易帶來了極大的不穩定性,影響了貿易的正常、有序發展。中美兩國業界強烈要求兩國政府通過磋商達成協議,爲兩國業界創造穩定和可預見的貿易環境,維護雙邊經貿關係和發展大局。基於雙方共同關切,中美兩國政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七輪磋商,最終就紡織品問題達成了協議。他說,紡織品問題的解決符合中美兩國企業的共同利益,有利於推動雙邊經貿關係的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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