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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2年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加強了對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和支持,以就業爲導向改革與發展職業教育逐步成爲社會共識,職業教育規模進一步擴大,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明顯增強。但從總體上看,職業教育仍然是我國教育事業的薄弱環節,發展不平衡,投入不足,辦學條件比較差,辦學機制以及人才培養的規模、結構、質量還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現就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作出如下決定:
一、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發展職業教育作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
(一)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人力資源開發,是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推進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就業再就業的重大舉措;是全面提高國民素質,把我國巨大人口壓力轉化爲人力資源優勢,提升我國綜合國力、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實現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勢下,各級人民政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加快職業教育、特別是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與繁榮經濟、促進就業、消除貧困、維護穩定、建設先進文化緊密結合起來,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採取強有力措施,大力推動職業教育快速健康發展。
(二)明確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目標。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滿足人民羣衆終身學習需要,與市場需求和勞動就業緊密結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結構合理、形式多樣,靈活開放、自主發展,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十一五”期間,繼續完善“政府主導、依靠企業、充分發揮行業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辦與民辦共同發展”的多元辦學格局和“在國務院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爲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
到2010年,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達到800萬人,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佔高等教育招生規模的一半以上。“十一五”期間,爲社會輸送2500多萬名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1100多萬名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進一步發展,每年培訓城鄉勞動者上億人次,使我國勞動者的素質得到明顯提高。職業教育辦學條件普遍改善,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質量效益明顯提高。
二、以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爲宗旨,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數以千萬計的高技能專門人才
(三)職業教育要爲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增長方式服務。實施國家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工程,加快生產、服務一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養,特別是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緊缺的高素質高技能專門人才的培養。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區域經濟和行業發展需要,制訂地方和行業技能型人才培養規劃。
(四)職業教育要爲農村勞動力轉移服務。實施國家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促進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轉移和農民脫貧致富,提高進城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幫助他們在城鎮穩定就業。
(五)職業教育要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繼續強化農村“三教”統籌,促進“農科教”結合。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充分發揮農村各類職業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以及各種農業技術推廣培訓機構的作用,大範圍培養農村實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積普及農業先進實用技術,大力提高農民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
(六)職業教育要爲提高勞動者素質特別是職業能力服務。實施以提高職業技能爲重點的成人繼續教育和再就業培訓工程,在企業中建立工學結合的職工教育和培訓體系,面向在職職工開展普遍的、持續的文化教育和技術培訓,加快培養高級工和技師,建設學習型企業。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要爲就業再就業服務,面向初高中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提高他們的就業能力、工作能力、職業轉換能力以及創業能力。大力發展社區教育、遠程教育,通過自學考試和舉辦夜校、週末學校等多種形式滿足人民羣衆多樣化的學習需求。建立職業教育與其他教育相互溝通和銜接的“立交橋”,使職業教育成爲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環節,促進學習型社會建立。
三、堅持以就業爲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
(七)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思想的轉變。堅持“以服務爲宗旨、以就業爲導向”的職業教育辦學方針,積極推動職業教育從計劃培養向市場驅動轉變,從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觀引導轉變,從傳統的升學導向向就業導向轉變。促進職業教育教學與生產實踐、技術推廣、社會服務緊密結合,積極開展訂單培養,加強職業指導和創業教育,建立和完善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推動職業院校更好地面向社會、面向市場辦學。
(八)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根據市場和社會需要,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合理調整專業結構,大力發展面向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專業,大力推進精品專業、精品課程和教材建設。加快建立彈性學習制度,逐步推行學分制和選修制。加強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推進現代教育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應用。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和就業率作爲考覈職業院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指標。逐步建立有別於普通教育的,具有職業教育特點的人才培養、選拔與評價的標準和制度。
(九)加強職業院校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的培養。高度重視實踐和實訓環節教學,繼續實施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計劃,在重點專業領域建成2000個專業門類齊全、裝備水平較高、優質資源共享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中央財政職業教育專項資金,以獎勵等方式支持市場需求大、機制靈活、效益突出的實訓基地建設。進一步推進學生獲取職業資格證書工作。取得職業院校學歷證書的畢業生,參加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中級職業技能鑑定時,免除理論考覈,操作技能考覈合格者可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到2010年,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和有條件的高等職業院校都要建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其學生考覈合格後,可同時獲得學歷證書和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十)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與企業緊密聯繫,加強學生的生產實習和社會實踐,改革以學校和課堂爲中心的傳統人才培養模式。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最後一年要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於半年。建立企業接收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的制度。實習期間,企業要與學校共同組織好學生的相關專業理論教學和技能實訓工作,做好學生實習中的勞動保護、安全等工作,爲頂崗實習的學生支付合理報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制度,在部分職業院校中開展學生通過半工半讀實現免費接受職業教育的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推廣。
(十一)積極開展城市對農村、東部對西部職業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要把發展職業教育作爲城市與農村、東部與西部對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區要加強統籌協調,把職業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與農村勞動力轉移、教育扶貧、促進就業緊密結合起來。要充分利用東部地區和城市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和就業市場,進一步推進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職業院校的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實行更加靈活的學制,有條件地方的職業學校可以採取分階段、分地區的辦學模式,學生前1至2年在西部地區和農村學習,其餘時間在東部地區和城市學習。鼓勵東部和城市對西部和農村的學生跨地區學習減免學費,並提供就業幫助。
(十二)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堅持育人爲本,突出以誠信、敬業爲重點的職業道德教育。確定一批職業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選聘一批勞動模範、技術能手作爲德育輔導員。加強職業院校黨團組織建設,積極發展學生黨團員。要發揮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作用,爲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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