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天津市一消費者在肯德基用餐後索要有獎發票時被拒,併爲此將肯德基告上法庭。日前,本市和平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消費者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費用200元由消費者承擔。
原告消費者李先生訴稱,2005年6月22日中午,他在肯德基天津世紀聯華餐廳就餐後向該店索要有獎發票時遭到拒絕,並被告知只能提供手寫的肯德基自印發票。李先生爲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有獎發票、就餐憑證或相應的單據,並在所屬店面顯著位置設置可開有獎發票的標誌,向原告賠禮道歉。
被告天津肯德基有限公司辯稱,天津市地稅局發佈使用定額有獎發票的通知、通告及補充通知的適用範圍,適用於定額納稅的飲食業納稅人,實行查賬徵收的飲食業納稅人並非必須使用定額有獎發票。肯德基是實行查賬徵收的飲食業納稅人,印製並使用手寫發票是經天津市地稅局批准的,因此被告向原告提供手寫發票是合法使用。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告在就餐時索要發票,被告已經爲其提供了發票,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按照規定,對實行查賬徵收的飲食業納稅人並非必須使用定額有獎發票,手寫發票屬合法使用,故原告提出的訴訟主張無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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