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年來子女從父姓的原則在臺灣將出現變革。臺“行政院會”16日通過“法務部”提出的一項草案提出,今後子女的姓氏可由雙方父母約定從父還是從母。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提出的“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文規定子女的姓氏,在登記之前由父母雙方約定,可以從父姓,也可以從母姓。如果雙方約定不成,修正草案當中也罕見的提出兩項方案,包括由“法院”審酌決定或是抽籤決定姓氏,這項法案未來送交“立法院”審議之後,勢必將引發激烈討論。
“新聞局長”姚文智表示,“院會”上午通過民法親屬編和民法親屬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子女原則從父姓的規定,修正爲子女的姓氏,原則上由父母約定,可以從父姓,也可以從母姓。如果雙方約定不成,“行政院”罕見的將方案一併送交“立法院”,明定請求法院依照子女的最佳利益審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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