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昨日宣佈,中華慈善大會將於20日在北京舉行,屆時將發佈《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06—2010年)》,綱要規定將基本建立適應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法律體系。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司長王振耀表示,針對個人或企業捐贈時,稅收減免的額度有望提高。
北京《新京報》引述王振耀的話說,目前,中國慈善事業發展面臨三大缺位,一是慈善文化建設,大家的慈善意識都比較單薄;二是慈善組織建設,慈善機構的公信力都有待提高;三是稅收減免額度和程序,額度偏低、程序繁瑣無形中打擊了大家捐贈的積極性。
王振耀說,法律的不健全給慈善事業造成了一定影響。爲此,在綱要中提出,在2010年前,要基本建立適應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法律體系。目前,企業在捐款時,按照有關規定,在應納稅所得額的3%以內,企業可以享受免稅待遇,一旦捐贈金額超過3%,企業就得爲所捐款項納稅。王振耀表示,目前,民政部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就該額度進行商榷,目前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就是該額度需要提高。
同時,王振耀介紹說,免稅程序的繁瑣也是一大障礙。“爲了知道這個程序,我專程捐款,看免稅怎麼辦,結果整整辦了兩個月。”王振耀說。在他提供給記者的資料顯示,8月30日他所捐贈的500元現金,足足走了10道程序,纔拿到了免除的50元稅款。“這無形中也打擊了捐贈者的積極性。”
統計資料表明,截至2004年底,中國慈善機構獲得捐助總額約50億元人民幣,僅相當於中國2004年GDP的0.05%,而美國同類數字爲2.17%,英國爲0.88%。在中國的企業中,僅有1%的企業參與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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