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的犯罪嫌疑人小華(化名)因一時衝動,出於報復的目的,盜竊了鄰居家2.3萬元的存單一張,並先後分兩次將存單內的存款全部取出,揮霍,警方經偵查將其抓獲歸案,並以涉嫌盜竊罪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本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經工作了解到,小華系本市某技術學校在校學生,無前科劣跡,在校表現尚可,此次犯罪是出於一時衝動,主觀惡意不深,經過領導研究,決定對其進行教育,挽救,並邀請其父母參與檢察官的提訊,以達到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的目的。本報記者作爲本市唯一媒體參與了此次特殊的“提訊”。據悉,這也是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會議以來,本市檢察機關在青少年維權方面的一個大膽創新。
-場景一:爲孩子保留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2005年11月17日13: 30,本市北辰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接待室。在辦案檢察官的主持下,一場特殊的“簽字”儀式正在舉行。本案犯罪嫌疑人、 16歲少年小華(化名)的父母與被害人趙女士就小華盜竊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達成賠償協議,趙女士爲孩子的將來着想,也建議司法機關對小華從輕處罰,給孩子一個改正的機會。
-場景二:鐵窗前慈母苦勸失足少年
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小華的母親告訴記者,出事後她還沒有見過孩子,父親則一直緊閉雙脣,一語不發。走進戒備森嚴的看守所,小華的父母眼裏透露出一絲急於見到孩子的渴望。辦妥手續後,在一間並不寬敞的訊問室內,隔着鐵窗,母親見到了身穿囚服、戴着手銬的小華。小華見到突然來到的父母,短短吃驚後,深深地低下了頭。
按照法定程序,辦案檢察官向嫌疑人及其父母出示了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須知,並告知其旁聽的注意事項。提訊正式開始了,負責辦理此案的李曉鵬檢察官先以大姐姐的身份對16歲的小華進行了規勸,對其錯誤性質、犯罪原因進行了分析,結合小華的家境,動情地勸小華要充分認識此次錯誤的嚴重性,希望其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腳踏實地,走好每一步,並牢牢記住這次深刻的教訓,以此爲鑑。其間,小華幾次流下悔恨的淚水。最後,李檢察官希望小華出去後,努力學習,好好工作,孝敬自己的父母,成爲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經過檢察官批准,隔着鐵窗,小華母子開始了讓人動容的對話。善良的母親望着鐵窗內的孩子還沒說話,眼已溼潤。鐵窗裏小華也再次流下悔恨的淚水。母親告訴小華,“你是媽媽的一切,是媽媽的將來,媽媽希望你能夠記住這次深刻的教訓,努力學習,好好改造,走好以後的路,爭取對社會的關愛有所回報。”小華含着淚在鐵窗內努力地點着頭。
被害人:相信孩子能記住教訓
在接待室,本案被害人趙女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趙女士表示,小華和自己的孩子年紀相仿,兩家又是鄰居,兩個孩子從小一起長大,兩家關係也很不錯。孩子一時衝動犯下大錯,錯誤性質雖然比較嚴重,但是他畢竟還只是一個孩子,大家都應伸手幫他一把,給孩子一個改過自新,重新開始的機會,這關係到孩子的一生。她希望也相信小華能夠記住這次深刻的教訓,走好以後的人生路。
小華所在學校:決定保留他的學籍
小華所在某技術學校的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看到小華犯下如此罪行,他們也很痛心。對於檢察機關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創新之舉,他們深感振奮的同時將全力予以配合,學校也將保留小華的學籍,他們也希望小華能夠牢牢記住這次深刻教訓,走好以後的人生路。
小華母親:感謝社會的寬容
小華的母親在提訊結束後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她感謝檢察機關給孩子留下一條悔過自新的道路,感謝被害人以及社會對小華的寬容。她告訴記者,小華平時喜歡熱鬧,愛交朋友,但是有時考慮問題顯得非常幼稚,這次犯下嚴重錯誤,雖說是一時衝動,但同時也反映出家長對孩子的教育不夠,他們以後一定很好地配合學校和司法機關,努力幫助小華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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