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記者獲悉,備受50萬瀋陽育齡婦女及其親人關注的《瀋陽市生育保險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條例實施,標誌着參保職工在生育、節育中產生的費用,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限額補貼,老爸帶薪休產假也將在明年成爲現實。
無論男女都參保
據瞭解,瀋陽市現有女職工中育齡婦女約有50萬人,育齡婦女生育率約爲20‰,人口出生率約爲6‰。女職工生育期間生活津貼和醫療費每年近1億元。以往,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生活津貼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令女職工“扎堆兒”的單位不堪重負。
按照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瀋陽市生育保險辦法》,瀋陽市內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生育保險。值得提出的是,參保人員不僅指女職工,企業中所有符合條件的職工,無論男女,企業都將爲他們繳納保險費用。
醫保、生育險一起收
生育保險費與基本醫療保險費實行統一覈定、合併徵收。用人單位在爲職工辦理醫保時一併辦理生育保險覈定手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礎與醫保相同,繳費比例爲6‰,全部保費由單位支付,個人不掏錢。用人單位如不繳納生育保險費,欠費期間所發生的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經批准可以緩繳生育保險,緩繳期限不得超過1年。在緩繳期間所發生的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先由用人單位墊付,待單位整體補齊生育保險費後,給予報銷。
老爸產假半個月
《辦法》對男職工休產假的條件進行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政策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職工,享受15天的護理假工資。
《辦法》還規定,生育保險參保人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流產(包括自然流產、人工流產和藥物流產等)、引產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產假工資)。
具體標準爲:妊娠7個月以上生產的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女職工,享受3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如遇難產、多胞胎生產等情況,可增加津貼。符合計劃生育晚育(女職工年滿23週歲以上、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條件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2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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