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登記參保方面的規定
已經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和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生育保險登記,用人單位不另行辦理登記手續;2005年9月1日前已經成立的用人單位,尚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應當自2005年9月30日之前到坐落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登記;2005年9月1日以後成立或批准成立的用人單位,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30日內,到坐落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登記。
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如何列支
在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之前,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用列支渠道基本統一,即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從工資原渠道中列支,生育醫療費用從福利費中列支。在一些進行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的試點地區,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的列支渠道有:一、100%列入企業管理費;二、100%列入企業營業外支出;三、90%進入成本費用,10%列入企業專用基金等。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作爲期間費用處理,列入企業管理費用。
生育保險費費率及繳費上下限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之和的0.8%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應具備的條件
首先,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按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其次,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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