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政府發出《關於加強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通告》,爲進一步加強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確保市民羣衆身體健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飼養的禽類(包括雞、鴨、鵝、鴿等),由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實行強制免疫,免疫率要達到100%。同時,本市要關閉鳥類交易市場,暫停舉辦人與禽類密切接觸或有可能造成疫病傳播的任何活動,如信鴿競翔、信鴿訓練飛行、廣場鴿放飛等。通告特別指出,對任意拋棄病死家禽、故意傳播動物疫情的單位和個人,由畜牧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賓館飯店不準加工活禽
根據市政府的通告,本市從事禽類養殖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主動向當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報告飼養的禽類品種和數量,自覺接受強制免疫,並嚴格按照動物防疫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及技術規程做好消毒和隔離工作。居民(村民)委員會要積極配合各區縣、鄉鎮(街道)政府,推進強制免疫工作,確保免疫密度達到100%。在城區(中心城區和其他城市建成區、風景遊覽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範圍內,嚴禁飼養雞、鴨、鵝、食用鴿以及其他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禽類,一經發現,由市容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鴿、觀賞鳥類飼養單位和個人要採取環境消毒和限飛措施,防止疫病傳播。
通告要求,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加強對強制免疫效果的監測和出欄禽類的檢疫,並切實做好動物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的預測、預報工作。對不接受監測和檢疫的養殖場(戶)強制進行監測和檢疫。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從疫區採購和調入禽類及其產品。經營的禽類產品必須持有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小包裝禽類產品外包裝應有動物產品檢疫合格標識。本市要暫時停止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出售活禽;禽類屠宰實行定點措施,暫時停止賓館、飯店、超市、集貿市場及熟製品加工廠(戶)屠宰加工活禽。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工商、衛生等部門依法查扣處理。佔路、非法聚集點出售屠宰加工活禽的,由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扣處理。禽類定點屠宰加工廠必須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經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審查合格;進廠的活禽必須持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屠宰禽類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實施檢疫。
外埠運禽車進津走指定通道
通告指出,從外埠運載禽類及其產品的車輛進入本市,必須經指定的檢查消毒專用通道檢查和消毒後,方能入市或過境。外埠進津檢查消毒專用通道包括:津霸公路王慶坨通道、 205國道中旺鎮韓莊子通道、 104國道靜海九宣閘通道、靜文公路靜海王口通道、津歧公路大港馬棚口通道、漢沽漢南路通道、 205國道寧河蘆臺通道、津圍公路薊縣下倉通道、邦喜公路薊縣馬伸橋通道、通唐公路寶坻史各莊通道、京津公路武清大孟莊通道、津港公路津南老左營通道。其他道路一律禁止運載禽類及其產品的車輛通行。各指定檢查消毒專用通道的動物防疫監督檢查人員,對運載禽類及其產品的車輛進行檢查和消毒,合格的簽發通行憑證。嚴禁無檢疫合格證的禽類及其產品進入本市和過境。對未經檢查消毒專用通道進入本市的禽類及其產品和車輛,在運輸環節由畜牧、公安、交通、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封存;禽類產品在集貿批發市場、超市環節由工商、質監部門扣留封存;在賓館、飯店、餐飲店環節由衛生部門扣留封存;對扣留封存的禽類及其產品,立即交由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實施檢測,並依法進行處理。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嚴禁境外疫區禽類及其產品進入本市。
不明原因發熱病人要及時診斷
通告還指出,各醫療衛生單位及流感監測點要加強對人感染禽流感的監測和預警,一旦發生禽類疫情要對有關密切接觸者及時進行醫學觀察,對與禽類有較多接觸且伴有不明原因發熱的病人,要及時進行診斷,並視情況採取留院觀察、隔離治療等措施。凡與禽類有密切接觸的人員,要加強自我防護,一旦出現類流感症狀,應立即到衛生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並自覺服從衛生部門採取的有關防治措施。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候鳥的觀察和監測,發現有候鳥異常死亡等情況,要立即向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禽類或與禽類密切接觸人員有異常情況的,也應立即向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或衛生防病部門報告。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衛生防病部門接報後,應當立即查實、迅速處置。
通告明確,市政府將通過新聞媒體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並充分利用媒體、網絡、熱線電話、宣傳掛圖、宣傳資料等方式向市民進行宣傳,引導市民增強健康消費意識,注意保持個人和環境衛生,安全食用禽類及其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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