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北方新報報道,內蒙古烏海市有關部門昨日透露,11月7日,烏海市海南區康海煤礦“4.26”瓦斯爆炸事故主要責任人王晚春、李春夏、紹卿被正式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該煤礦礦長李德春的《礦長安全資格證》被依法吊銷,事故其他責任人分別受到了行政處罰。
今年4月26日,烏海市海南區康海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12人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