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國首屆城市應急聯動系統建設高層論壇獲悉,我國去年因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逾百萬,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500億元。
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王冀昆告訴記者,我國目前正處於突發公共事件高發時期,而且隨着城鎮化進程加快,這種形勢還在加劇。以2004年爲例,全國共發生各類突發事件561萬起,造成21萬人死亡、175萬人受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550億元,相關間接經濟損失數千億元。
我國是世界上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爲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發生頻度高。同時,新中國成立以來建成的大量基礎設施,由於沒有及時維護和更換,也存在巨大安全隱患。
“災害性事件往往具有共生性和連續性特點,由於目前我國城市應急聯動系統體制還不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之後所造成的間接損失往往很大。比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發生後,羣衆生活受到的影響甚至可能超過直接經濟損失。”王冀昆說。
提及我國未來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王冀昆說:“我國正在努力建設一個全國性城市應急聯動系統,目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全國應急預案框架體系已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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