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收費公路的還貸時間,竟然需要756年!這不是聳人聽聞的“小道消息”,也不是有意炒作的“假新聞”,而是廣東省交通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和改革委員會以及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亂”督察隊聯合發出的《公路收費站收費年限公告》的內容。
據有關部門對廣東省管非經營性收費站的審查顯示,在74個收費站中,預測還貸期超過30年的收費站有33個,佔45%,有6個還款年限超過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費站要756年。可見,這種“讓今人欠錢,也讓子孫揹債”的收費公路,並非只有一條。廣東省是最早推行“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地區,這一公路建設模式也早已在全國推廣開來。
造成還貸公路年限延長的原因,不外乎有兩種。其一,盲目規劃、超前建設,致使公路資源利用率低,收費站收上來的錢,不足以在規定時間內還清貸款。有報道說,廣西目前高速公路通車裏程達到1157公里。實際上,多個高速公路項目車流量不足,經濟效益較低,自治區每年要從其他渠道籌資近2億元用於支付銀行利息。換言之,一些地方現有的公路運輸方式和運輸能力,並非不能滿足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是處於吃不飽的“過剩”狀態。
其二,挪用資金,“有錢不還”,甚至是“胡支亂花”。比如,廣東韶關的華溪收費站去年收入465萬元,還貸支出僅爲42萬元,佔總收入的9%。預計收費年限最長的河源江面收費站,去年收入649萬元,但只還貸31萬元,佔總收入的5%。可以看到,這兩個收費站還貸年限過長,不是收入來源的問題,而是把收上來的“過路費”,挪用到其它地方了。
此外,公路養護及收費成本,有時也是一本“糊塗賬”。比如,貴陽市貴花公路花溪收費站歷年收取的車輛通行費6371.5萬元,但養護工程及經營管理費用的支出達到了4711.8萬元。再比如,江蘇省一些公路收費部門的普通收費員月薪高達8000元,多的超過萬元,且不包括平時的福利。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然而,一些地方“盲目”超前建設和財經紀律不明;加上收費站過多,收費過高,產生“爲淵驅魚、爲叢驅雀”的效果。結果是:一些地方背上沉重的債務包袱,甚至讓當地百姓及子孫揹債;一些地方則“費大於稅”,把當地的公路建設成本,轉嫁平攤到消費者的頭上,以致——過路收費沒完沒了,“還路於民”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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