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衛生工作要堅持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轉變發展觀念,理清發展思路,促進衛生事業健康全面持續協調發展。要以提高衛生服務的公平性,滿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爲重點,加強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建設,優化衛生資源配置,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改革醫療服務體制和機制,建立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羣衆承受能力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維護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堅決糾正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的傾向;轉變政府職能,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衛生全行業監管,堅決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
(一)強化政府職能,努力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政府的衛生工作職能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一是預防控制重大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這是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降低重大傳染病發病率,
有效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衡量政府工作績效的重要指標。二是發揮主導作用,爲羣衆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維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主要包括髮展醫療衛生事業,健全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加強醫療機構運行管理,爲羣衆提供優質、價廉的醫療服務。在堅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注意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制定政策措施,創造寬鬆環境,引導社會資金髮展壯大醫療衛生資源。三是加強衛生行業監管,維護羣衆經濟利益和就醫安全。按照屬地化原則,建立不分醫療衛生機構隸屬關係,由當地政府實施行業監管的機制,嚴格醫療資格准入,規範醫療秩序,強化醫療質量評價,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行爲,保證羣衆就醫和用血安全。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監管,糾正不正之風,減輕羣衆負擔。四是加大衛生投入,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對衛生事業的投入,要隨着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力度。優化衛生投入的方向和結構,重點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財政對醫療機構的經費保障要與改革與運行機制、維護其公益性質相結合。加大醫療救助工作力度,提高醫療服務的可及性,滿足羣衆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中央政府增加對中西部地區衛生髮展的轉移支付,加強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五是加強健康宣傳教育,改善羣衆生活工作環境,提高衛生知識水平和健康意識,改變不良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減少疾病發生。
(二)加強公共衛生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今年,全國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基礎建設將基本完成。但是,作爲整個體系建設,更重要的是提高疾病預防控制隊伍的能力、水平、素質,明確職能,落實責任,嚴格管理,提高效率。現在每一個縣級疾控中心約有100名左右的工作人員,但能力水平不適應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我們要認真調查研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不能見物不見人,不能只注重硬件,忽視軟件建設。疾控中心不能採取有效預防控制措施,把各種疾病的發病率降下來,疾控工作就不能說取得了明顯成績。目前,我們缺乏科學的評價體系和方法,沒有年度的考覈體系和指標體系,就無法考覈工作成效,也難以落實責任。經費保障也是個突出問題。《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規定,各級政府要落實公共衛生經費保障,這是法律規定的一項內容。現在仍有相當多的疾病控制機構沒有落實財政經費保證,自己組織創收,不能把全部精力用於疾病控制工作。希望各位廳長要向政府反映情況,要求堅持依法辦事,理直氣壯地去做工作。
要繼續深化疾病預防控制體制改革。去年衛生部印發了關於疾控體系建設規範,希望大家認真參照執行。要進一步完善疾控機構的服務模式,明確各級疾控機構的職能定位,提高疾控體系的總體服務能力。建立並完善由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組成的疾病預防控制網絡,完善工作運行機制,落實疾病控制任務,科學確定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明確政府對公共衛生服務承擔的責任。
進一步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和信息監測網絡體系。建立規範、科學、有序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利用現代通信手段,建立暢通、快速、準確、標準統一的國家公共衛生信息體系,完善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醫療救治信息系統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全面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反應、救治、監督和指揮決策能力。
(三)集中力量加強農村衛生工作。
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衛生工作對於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作用,充分認識農村衛生面臨的形勢和任務。要從維護國家穩定,維護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識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建設和農村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思路已經比較清晰,關鍵是抓好落實。一是順利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明年試點要擴大到40%,各地要儘快落實試點的單位,完善管理辦法,調整補助標準,真正使農民受益。在集中解決好羣衆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的同時,要注意解決好擴大農民受益面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要求是以保大病爲主,這在目前籌資水平不高的情況下是必要的。但如果農民的受益面長期維持在5%左右,農民的積極性肯定會受影響。在完善工作方案時,應兼顧農民普遍受益問題。二是加強農村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鞏固和完善縣鄉村三級醫療服務網絡。重點加強鄉衛生院和縣醫院的建設。今年建設規劃已經開始實施,各地要根據當地情況抓好落實,需要地方配套的資金一定要到位,如果規劃項目與當地的實際情況存在差異,需要調整,要及時反映並按程序作出調整。三是加強農村衛生人才的培養,繼續組織城市醫生對口支援農村工作。對現有的農村醫療衛生人員,要通過在職培訓,不斷提高素質和水平。四是加強農村醫療機構管理,完善運行機制,落實必要經費,防止片面追求經濟利益。要研究建立適應農民經濟水平的農村醫藥價格管理體系和醫療服務規範,爲農民提供安全、廉價的基本醫療服務。
(四)繼續深化城市醫療服務體制改革。
醫療機構管理體制改變主要應解決以下問題:一是改變醫療服務基本由公立機構壟斷的局面。2003年的統計表明,全國公立醫院佔醫院總數的96%,社會辦醫院僅佔4%。公立醫療機構的壟斷局面沒有改變。二是實行真正意義的醫院分類管理。目前對醫療機構實際上是按照所有制分類,把公立醫院都定爲非營利性,把社會辦醫院都定爲營利性。公立醫院絕大部分都在追求營利,又享受免稅和政府補貼。而社會辦醫院既要繳稅,政府也不給補貼。因此,我們的政策和管理是不公平的,既放鬆了對公立醫院的監管,也限制了民營醫院的發展。應該按照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政府承擔能力和人民基本醫療需求,科學確定保留多大規模的公立醫院,目前這麼多公立醫院,國家承擔不起。結果帶來投入嚴重不足,公立醫院爭相搞創收。有多少現有的公立醫院可以轉制,要制訂完整的區域衛生規劃。應該考慮通過改革將一部分公立醫療機構改制,由社會力量舉辦,爲羣衆提供不同層次的服務。政府集中財力辦好一批公立醫院,加大投入、嚴格管理、轉換機制,明確政策,真正辦成爲羣衆提供優質、低價的基本醫療服務的公益性醫院。政府舉辦的醫院堅持低收費,不以盈利爲目的,國家控制醫務人員的工資總水平。三是必須打破現有醫療機構的行政隸屬關係,實行衛生全行業監管。現在衛生部門管理的醫院約佔醫院總數的50%,其中還包括一大批醫學院、醫科大學的附屬醫院,這種體制給衛生監管帶來很大困難。實行全行業監管就是要依法管理醫療服務質量安全、收費標準,查處侵犯羣衆利益的行爲。四是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構建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通過醫療衛生資源的整合,構建一個以社區衛生爲基礎、社區衛生與醫院密切聯繫的、適應不同人羣需要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通過體制改革,轉變醫療機構運行機制,優化醫療衛生服務結構,實行全行業監管,對不同醫療機構執行不同的經濟政策,逐步提高爲羣衆服務的水平。
解決羣衆看病難、看病貴,是深化城市醫療服務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要實施通過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區域內衛生資源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對現有配置不合理的衛生資源按照規劃進行調整,改變醫療服務由公立機構壟斷,吸引社會資金髮展醫療衛生事業,完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相關政策,明確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運行機制和財政經費保障機制,保證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促進多渠道辦醫格局的形成。積極探索醫療機構內部運行機制改革,推進醫療機構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積極推進醫療機構後勤服務社會化管理改革。改革以藥養醫機制,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規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提高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格,降低過高的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規範藥品集中採購,降低藥品的不合理價格。
(五)加快發展社區衛生服務。
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城市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優先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方向,實行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加大城市醫療衛生資源調整力度,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完善服務功能,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爲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口結構變化對醫療衛生的需求。最近衛生部專題向國務院彙報了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起草了《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社區衛生髮展的決定》。國務院將在適當時候召開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會議,把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爲今後一段時間城市衛生工作重點。通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爲低收入者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保障,合理分流一些病人,減輕大醫院的負擔,充分發揮大醫院和高水平醫生醫治疑難病症和危重病人的作用,這既是調整醫療資源結構問題,也是有效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措施。各地要認真研究發展社區衛生的政策措施,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廣大居民普遍享有費用比較低廉、質量比較優良的社區衛生服務。
(六)加強衛生法制建設。
健全衛生法制建設,是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規範醫療行爲的最基礎、最重要的措施。在“十一五”期間,我們要加緊制訂《初級衛生法》、《艾滋病防治條例》、《血吸蟲病防治條例》、《護士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修訂《食品衛生法》、《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同時,要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方面的監管,保證醫療安全,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水平,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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