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區域合作聯盟(南盟)成員國第12次專家委員會會議1日在加德滿都閉幕,各成員國代表在3天的磋商中就南亞自由貿易區談判中現存的主要問題達成了共識,決定南盟自由貿易區協議於2006年1月1日如期生效。此次會議主要解決了南盟自由貿易區談判中3個關鍵問題:原產地證問題、敏感商品清單問題和稅收補償機制。
由於南盟自由貿易區談判的另一個核心問題——對最不發達國家的技術支持已在第11次專家委員會會議上解決,南盟自由貿易區談判中的4個關鍵問題至此已全部獲得解決,南盟自由貿易區協議將如期生效。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成立於1985年,由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和馬爾代夫7國組成,其宗旨是通過促進南盟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來提高南亞各國人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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