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防止冬季海難事故的發生,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建設,從本月開始,天津市加大冬季出海捕撈管理力度,“三證不齊”的捕撈船舶將得到有效清理。
海洋漁業生產作業環境複雜多變,隨時可能發生意外,特別是本市漁船的馬力比較小,自救能力差,互救危險性大,漁業安全保障措施還遠遠不適應漁業安全生產需要。據市漁政漁港監督處介紹,往年入冬後海難多發,造成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是人爲因素,漁民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無證上崗、違規操作現象存在,尤其部分漁民重生產輕安全,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甚至存在僥倖心理,漁船帶“病”冒險出海作業。對此,本市沿海區縣近日出臺了海洋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凡從事海水養殖和捕撈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持有捕撈許可證、漁船安全證明及養殖證並遵守相關制度。
據介紹,此舉有望使本市渤海海域內的海產品捕撈作業得到規範,儘可能減少海難事故發生的機率,提高漁民出海捕撈海產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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