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霍豔華):今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1600元成爲新的個稅“起徵點”,新的扣除標準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目前,距離2006年1月1日個稅起徵點提升的日子越來越近,那麼,明年一月份發放的2005年第12個月工資以及年終獎的個稅計稅標準是以1200元標準計算還是按照1600元標準計算呢?不少人對此表示困惑。
據地稅部門工作人員解釋,從明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即按照1600元標準扣除,而不是按照稅款所屬期計算。這也就是說,市民個人在爲今年12月的薪水繳納個稅時,就能享受到1600元起徵點的好處了。起徵點提高後,財務人員應嚴格按照稅法的規定扣繳個稅稅款。凡是明年1月1日開始繳納的個稅都應按照新標準執行。
除了下個月的工資可以“提前”享受起徵點提高的好處外,而且人們辛苦一年盼到的年終獎在明年1月1日以後發放,也將得到更多的實惠。年終獎計稅方法規定,納稅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但是,如果納稅人當月取得工資收入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則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