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網絡公司員工利用負責系統監控工作的便利,盜竊QQ賬號後與他人合謀倒賣牟利達6.5萬元。該案兩名犯罪嫌疑人曾某、楊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公訴,昨日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據悉,這是我國首宗因涉嫌盜賣QQ賬號牟利被批准逮捕並提起公訴的案件。
破解密碼盜賣QQ號
據檢方起訴,今年3月至7月之間,嫌疑人楊某將隨機選定的他人QQ號碼在網上發給在深圳騰訊公司工作的曾某,曾某利用已離開公司的一同事使用的賬號,進入服務器後臺系統,查詢這些QQ號的密碼保護資料,然後將資料發給楊某,由楊某將該密碼保護問題答案破解,更改密碼後在網上出售。
通過以上手段,兩人共盜取、破解QQ號碼200多個,賣出160多個,非法獲利6.5萬元。
深圳警方立案調查
7月26日,騰訊公司向警方報案。接到報案後,深圳市公安局網絡監察處迅速介入,通過各種手段的排查,初步將目標鎖定在曾某身上。7月28日,曾某被刑事拘留,7月31日,警方又抵山東將楊某捉拿歸案並刑拘。
曾對罪名有過爭議
據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目前我國的司法實踐領域對盜竊此等QQ賬號行爲的認定尚屬空白,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對此作出明確規定。檢察院對最初是以“妨害通信自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還是盜竊罪提起公訴有較大爭議。最後,經研究認爲網絡財產是網民耗費大量金錢得到的,因此其本身應該具有價值,虛擬財產本質上具有他人擁有的財產的性質,可以構成盜竊罪的犯罪對象。檢方以盜竊罪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