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被告人張某利用外出就診之機,褪掉腳鐐從醫院廁所的窗戶脫逃。案發後,公安部發布通緝令緝拿張某,最終民警在河南省漯河市某縣將張某抓獲歸案。日前,本市北辰區人民法院在北辰區看守所內對張某進行了公開宣判,以盜竊罪、脫逃罪兩罪並罰決定對張某執行有期徒刑17年。
據瞭解,被告人張某系某公司調度員,負責與車站聯絡並指定卸物地點以及貨物存放等工作。從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張某利用熟悉環境的條件,與被告人劉某經多次預謀後,由劉某先後5次僱貨車及人員,趁夜間無人之機,潛入庫院內盜竊,張某每次都在公司院內接應。二人共同竊得天津鋼銼廠存放在此處的碳結鋼80噸,贓物價值人民幣31萬餘元。
同年5月5日,被告人張某唯恐事情敗露,爲逃避公安機關的偵查,在與劉某密謀後,將每次作案時使用的與劉某聯繫的手機卡交予其岳母使用,並叮囑岳母:如果有人問起該手機號碼使用人時,就說自己一直使用。同年5月6日,張某將存有9.6萬元贓款的銀行存單交給妻子溫某,讓其妻以他人名義分別存入兩家銀行。溫某明知張某涉嫌犯罪,卻幫助張某轉移贓款和故意隱瞞手機卡的真正來源,而且在公安機關取證時,她多次作虛假陳述,故意包庇張某。
2005年9月6日15時許,張某到醫院就診時,利用上廁所之機將廁所門反鎖,然後褪掉腳鐐,從廁所窗戶處脫逃。爲抓獲張某,公安部在國內發佈了通緝令,9月21日,民警在河南省漯河市某縣將張某抓獲歸案。案發後,張某退贓款12萬元,劉某退贓款10.5萬元,這些錢均已發還天津鋼銼廠。
日前,北辰區法院還對7名分別犯有搶奪、尋釁滋事罪,而且在羈押期間不守監規的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這7名被告人的刑期在3到11年之間。此次宣判活動對懲戒脫逃人員、維護監所管理秩序,發揮了有力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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