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轄,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開庭,公開審理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受賄一案。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1995年至2003年期間,被告人田鳳山利用其擔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省長、國土資源部部長的職務便利,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款項共計人民幣400餘萬元。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有關證據,田鳳山委託的律師到庭爲其辯護,被告人田鳳山作了陳述,被告人的親屬、新聞記者及各界羣衆20多人旁聽了法庭的審理。據悉,法庭將依法進行評議,並擇日公開宣判。
附:田鳳山簡歷
據檢察機關起訴材料顯示,田鳳山於1940年12月8日出生在黑龍江省肇源縣。據公開資料記錄,田鳳山的政治生涯從1972年起步,歷任牡丹江市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府副省長。1995年2月擔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1999年12月,59歲的田鳳山從黑龍江赴京上任,成爲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2003年3月,被任命爲國土資源部部長。2003年10月,被免去國土資源部部長職務。2004年9月30日,田鳳山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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