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2006年元旦、春節期間金融單位的安全,有效遏制侵害金融單位案件的發生,確保金融單位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侵害,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天津市公安局、銀監局、郵政局決定,從今天起至明年2月底,在全市金融系統開展安全大檢查。
此次檢查的重點是:國有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的基層營業網點,以及有現金金庫網點單位的安全防範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金融機構槍支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安全防範設施建設達標情況、保安押運公司管理情況等。對城鄉結合部、郊縣農村相對偏遠地區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要進行重點檢查。
市公安局、銀監局、郵政局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經保部門和金融單位要依照《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和《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元旦春節期間安全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迅速組織開展自查、互查、抽查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及時發現隱患並督促整改,最大程度地降低金融安全風險;要全面檢查營業場所的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情況,110報警和監控系統運轉情況,以及各項安全防範規章制度落實情況;要加大對營業場所上下班,中午交接班及運鈔接送款時段的安全檢查力度;要加強對一線員工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員工和押運人員的防範意識;要加強對押運公司安全運營情況的檢查,切實保證押運公司的正規化運營,防範搶劫運鈔車案件的發生。
市公安局將對不嚴格落實安全防範規章制度,違規操作而導致發生安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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