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亞洲週刊》12月18日(提前出版)一期刊登一篇李敖評臺灣“三合一”選舉的文章說,在選前,不少藍營候選人都來找李敖站臺助選。但李敖說,他可不是隨便替人說話的。候選人想要請得動他助選,就必須符合他的要求。李敖還重申,明年年底他會競選臺北市長,如果失利就會再次角逐“總統”。以下是該刊記者採訪李敖的訪談摘要:
問:總體上,你如何評價這次臺灣縣市長選舉?
答:臺灣這次選舉是要讓外邊的人見識見識臺灣人的典型政治掛帥。這麼熱情,這麼激烈,一共有23個縣市長候選人,在拉票造勢時,前後已經有16個當衆哭了,下跪的也有5個,(他們)也不以此爲恥,死爹死娘也不過如此吧!
問:如何理解你所說的“政治掛帥”?
答:臺灣民衆對選舉這麼熱衷,在生活比例裏所佔濃度這麼高,原因是當年日本人統治臺灣50年,在整整50年中,臺灣只有一個簡任官;在文官裏,臺灣人沒有做過高於科長的,在武官裏,沒有高過中尉的。臺灣人的政治慾望被打壓得很厲害,被日本人壓抑了50年;國民黨來了以後,帶來了很多官位,引發了臺灣人被壓抑了50年的政治慾望。所以,一放開就不可收拾。現在選的都是政治頭銜,於是大家都很熱衷。
問:你認爲臺灣的選舉是民主政治嗎?
答:臺灣的選舉是畸形選舉。最嚴重的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幾個條件它都沒有。
這至少表現在三方面:第一是法治,臺灣的司法絕對不公正,這樣的民主就是騙人的;第二,選舉不能搞民粹,臺灣最大的民粹就是族羣問題出來了,說什麼“臺灣人要選臺灣人”。陳水扁5年前說臺灣人要選臺灣人做“總統”,符合條件的只有連戰和他陳水扁自己,李敖和宋楚瑜都不是所謂的“臺灣人”。一考慮族羣問題,就不會有真正民主了,一有族羣,民主不就亂了嗎?
問:那麼第三方面呢?
答:第三方面就是賄選問題。賄選在一些民主國家和地區也難免會有,但這在臺灣卻已經是制度化了。你不給我錢,我認爲你是玩假的。你別以爲臺灣這些人就只是在乎這150元(指民進黨臺北縣候選人羅文嘉涉嫌在11月27日給選民發放150元新臺幣的“走路工”事件。所謂“走路工”是臺語,指候選人的賄款,爲了美化此行爲,將賄款稱爲付給選民走路去投票的工錢),這是投石問路。你肯收我的錢,才肯做我的朋友。你可能不需要我的錢,但你若拒絕就是看不起我,以爲我的錢來路不正。臺灣賄選確實到了制度化的程度,這就很麻煩。給了你錢,怎麼保證你會選我呢?流氓來了,雙手把外衣掀開,衣服裏左邊是觀世音菩薩的像,右邊是一把槍,神明見證,你敢耍賴不選我嗎?臺灣完全是制度化賄選,大家都相信這一套。
從這幾方面可以見證,臺灣的民主是假的,政治掛帥纔是真的,民主被撕毀了。
問:聽說你明年會參選臺北市長,到時你的政見是什麼?
答:如果市長選舉落選,我還會參選“總統”。我參選根本就不需要提出政見,我只要實現別人的政見,大家就啞口無言。比如說,若我參選臺北市長,提出的第一條就是把臺灣“政府”趕走,不可以留在臺北,要把臺北建成一個文化的、商業的、乾淨的都市。把中央政府趕到南投去,這是民進黨南投縣縣長候選人蔡煌郎這次的政見。
再說陳水扁官邸邊的那兩條巷道,當初巷道被李登輝霸佔,陳水扁參選市長的時候說,當選了要把那兩條巷道要回來給市民,結果當選了卻沒有爲市民“要回來”,而是自己用了。馬英九現在做市長也沒有爲市民“要回來”。如果我參選,我就會吸收陳水扁的政見,你沒有要回來,那我去要回來。我不需要提出什麼新政見,只要把他們的政見重新加起來就非常豐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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