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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載文章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的軍事戰略方針一直是積極防禦。中國軍事戰略進行過幾次大的調整。儘管每次調整的背景不同,內容不一樣,對戰略方針的表述不盡一致,但都沒有離開積極防禦這個總的大綱。中國實行積極防禦軍事戰略,在戰略上堅持防禦、自衛和後發制人的原則。
文章說,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是從革命戰爭年代毛澤東的積極防禦戰略思想發展演變過來的。毛澤東積極防禦戰略思想有兩個基本特徵:一個是自衛性和防禦性。強調實行戰略上的“後發制人”,主張“在防禦形勢之下戰勝敵人”。其基本的原則,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另一個是積極性。即把戰爭作爲一個整體看待,主張在戰略防禦的形式下,積極主動地同敵人鬥爭,能動地奪取戰爭的勝利。其主要表現就是防禦、進攻的有機結合和內線、外線的靈活運用。這裏既包括戰略內線防禦時的戰役戰鬥外線進攻,也包括適時將戰略上的內線防禦導向戰略上的外線進攻,使整個戰爭的發展過程成爲一個有機的整體,從宏觀上統一進行籌劃與指導。
文章介紹稱,適應世界軍事領域的深刻變革和國家發展戰略的要求,1993年,中央軍委制定了新時期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在戰略指導上實行重大調整,把軍事鬥爭準備的基點由應付一般條件下的局部戰爭轉到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上來。這是積極防禦戰略思想的重大發展,也是軍隊建設指導思想戰略性轉變的深化。
文章分析稱,這一方針立足於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這是綜合考慮到了海灣戰爭等顯示出來的世界新軍事變革的趨勢,以及威脅中國國家安全的各種因素,着眼於做好最複雜和最困難情況下的防衛作戰準備。
文章說,這一方針又注重遏制戰爭的爆發。根據中國國家發展戰略和國家安全戰略,中國軍隊將靈活運用各種軍事手段,與政治、經濟、外交等鬥爭密切配合,改善中國的戰略環境,減少不安全和不穩定因素,努力遏制局部戰爭和武裝衝突的爆發,使國家能用好和延長重要戰略機遇期。
文章表示,這一方針堅持和發展人民戰爭思想。如果有人把戰爭強加在中國頭上,中國將實行現代條件下的人民戰爭。這種戰爭的目的,是爲了維護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即爲人民而戰,而且堅決依靠人民羣衆去進行戰爭。中國將堅持依靠人民羣衆加強國防建設,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實行精幹的常備軍與強大的後備力量相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中國軍隊將堅持靈活機動的戰略戰術,創造現代條件下人民羣衆參戰的新戰法,發揮人民戰爭的整體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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