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酒後代駕”者徘徊餐廳外
12月10日晚8時,記者在天津市河西區人民公園附近某餐廳外,見一名三十歲左右的男子徘徊在餐廳外的停車場處,不時和從餐廳裏走出的人搭話,問對方是否需要酒後代駕。
隨後的30分鐘裏,這位男子始終沒找到客戶。晚9時30分,該男子打了一輛出租車離開,再也沒有返回。據附近一商戶說,該男子和另幾名男子是從事“酒後代駕”的人,從兩週前開始在餐廳門口“守活兒”,幾個人好像是輪班制,替人開車要收費的。
直擊採訪:代駕價格自行規定
前晚8時左右,記者再次來到該餐廳門口,與一名“酒後代駕”者攀談起來。這名自稱吳剛(音)的男子稱,他曾在北京紫竹院附近某飯店門前做過“酒後代駕”。今年11月下旬,他和幾個朋友來到天津,分別在人民公園附近、天泰路、友誼路酒吧街三個地方攬“酒後代駕”的活兒。因剛剛起步,他們的生意不好做,僅能賺夠生活費和房租。吳剛認爲,天津的“酒後代駕”市場很大,只是老百姓接受新事物需要時間。
吳剛已有5年駕齡。據其說,他在北京幹“酒後代駕”約半年時間,平均每天有40元進賬,雨、雪天生意好,每天的收入過百元。由於在正規“酒後代駕”公司要交管理費還要遵守輪班制,吳剛和幾個朋友始終打游擊、幹私活。
據瞭解,這些代駕人員的收費都是由他們個人掌控的。通常情況下,吳剛按照路程的遠近,有自己的收費標準。他說,目的地在河西區範圍內的,每次代駕要收20元錢;目的地在除了河西區以外的市內其他區的,按照行程的公里數,每次代駕要收20到80元不等的費用;目的地在郊區的,一次代駕的收費在80元到150元。
在津的兩週時間裏,吳剛被拒絕的次數遠遠超過提供服務的次數。大部分汽車駕駛員對吳剛提供的“酒後代駕”服務表示懷疑,僅有少數人能欣然接受“酒後代駕”服務,多數人對“酒後代駕”的價格提出異議。
工商部門:“酒後代駕”合法性遭質疑
昨日,就“酒後代駕”這項服務的正規性、合法性,記者向工商部門進行了諮詢。據工商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稱,工商部門的經營項目中並沒有“酒後代駕”這項分類,截至目前,本市也沒有人向工商部門提出“代駕公司”的註冊申請。工商部門有關科室工作人員對記者說,任何個人從事盈利性工作前,首先應向工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批准後,纔可從事相關工作。這樣一來,有關部門可以對該公司的從業人員應具備的相應資質進行考覈。就吳剛等人從事私人“酒後代駕”服務的正規性和合法性,工商部門提出了質疑。也有工作人員認爲,吳剛等人在津提供的“酒後代駕”服務不正規、不合法,應立即停止。
警方提示:安全問題是最大擔憂
自己的汽車被陌生人駕駛,是否會遇到被劫持的意外?陌生人知道了自家的具體位置,是否會給家裏的財產和家人的安全等帶來隱患?陌生人提供的駕照、身份證等是否真實?警方認爲,開車的人飲酒後接受“酒後代駕”服務看起來很安全,但由於代駕者提供的有償服務在本市尚屬個人行爲,因此,該服務的安全性就不能保障。
市民聲音:正規“代駕”快快出現
記者在河西區永安道、利民道,和平區南京路、建設路等地對100位汽車駕駛員進行了調查。調查中,42人對“代駕服務”表示接受;11人持反對意見;其餘的47人對“代駕服務”不願發表見解。
“酒後代駕”服務促進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然而,目前我市尚沒有一家“酒後代駕”或能夠提供代駕服務的公司。因此,一些個人從事的代駕服務其正規性、安全性等無法保證,私人代駕更無法爲接受代駕服務的人提供正規合同或協議。市民希望,正規“代駕公司”儘快出現,爲飲酒後的司機提供安全、合理、有效的代駕服務。
幾天前,河西區人民公園附近某餐廳,市民陳某飲酒用餐後,準備駕車離開。陳某剛坐進駕駛室,便被一“熱心”男子攔住。該男子提出要爲陳某提供“酒後代駕”服務。因爲在上海工作時,陳某曾接受過“代駕公司”的服務,當即同意。經討價還價,陳先生最終以20元的價格享受了這次“酒後代駕”。事後,陳某對津城“酒後代駕”服務的正規性和安全性提出了質疑。
“酒後代駕”對本市市民來說算是新鮮詞,但對北京、上海及南方一些發達城市的市民來說,“酒後代駕”已不足爲奇。“酒後代駕”服務的出現,解決了駕駛員酒後駕車頻發交通事故的隱患。然而,如何選擇“酒後代駕”服務?如何甄別“酒後代駕”服務人員的正規性和合法性呢?
代駕發生事故應該這樣處理
在代駕過程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該怎樣劃分呢?
本市某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說,當事雙方在提供和接受代駕服務前,應簽訂正規的合同(私人代駕服務一般不會有合同或協議),合同中會對代駕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做出明確說明。如果當事雙方在提供和接受代駕服務前,沒有簽訂合同,出了交通事故,應按照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關的法規進行處理,由事故地區的交警來認定事故雙方的責任。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那麼,代駕司機和車主都不應承擔責任;如交警認定此次事故爲代駕者的責任,那麼,代駕者就應按照規定承擔責任。如代駕者沒有能力完全承擔賠付責任,車主要承擔其餘部分的賠償責任,因爲代駕者與車主是共同的賠付主體。
另外,如果車主的車在代駕過程中是因爲代駕者的原因而造成損毀,不管當事雙方籤沒簽訂合同或協議,車主都可以追究代駕者或者提供此項服務的“代駕公司”的責任。因爲代理行爲已經成立,雙方已形成了一種委託性質的合同關係。
在本市正規的“代駕公司”出現前,律師建議廣大駕駛員,應謹慎接受或最好不要接受私人代駕服務。即使與正規“代駕公司”進行接洽,也應與“代駕公司”簽訂正規合同(以構成委託合同關係)。此環節十分重要。
一般來說,酒後(除嚴重醉酒)並不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合同是有效的。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代駕服務的車輛情況(包括車險情況)、出發地和目的地、收取金額等內容,約定發生事故等方面的相關責任,以保證各方利益不受侵害。
儘快制定出臺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條明確規定,酒後駕車的代價是:暫扣1-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500元罰款;醉酒駕車,由交管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到2000元罰款。一年內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性機動車。
“酒後代駕”服務的出現,無疑是對飲酒駕駛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其他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帶來了安全的“曙光”,但目前,我國尚沒有對這種新生行業進行相應的規範。快報希望有關部門對“代駕公司”提供的代駕服務進行政策上的規範,儘快制定相應法規對“代駕公司”進行約束。代駕服務確實是一項利己利人的新、好服務,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期盼着相應法規的出現。
北京代駕服務價格
北京的“代駕公司”不僅提供“酒後代駕”服務,還提供商務代駕、疲勞代駕、長途代駕等一系列的代駕服務,一般會根據時間、路途、車質等標準進行定價。
車型 經濟型車
10公里以內
時間段22:00前22:00—23:0023:00以後
價格 50元 65元 80元
10—20公里
時間段22:00前22:00—23:0023:00以後
價格 65元 80元 100元
車型 中高檔車
10公里以內
時間段22:00前22:00—23:0023:00以後
價格 65元 80元 100元
10—20公里
時間段22:00前22:00—23:0023:00以後
價格 80元 100元 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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