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大爆炸造成的松花江水污染帶仍在不斷前行。而民間對這起“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源頭的追究也在繼續。記者昨日獲悉,哈爾濱順意園飯店狀告吉林石化雙苯廠一案有了進展,原告已增加到20個,而考慮到松花江水污染造成國內甚至國際重大影響,管轄權應該在高院,因此訴狀已被轉到黑龍江和吉林省高院。13日,兩地高院已收下立案材料,按法律程序,7日內法院將決定是否立案。
本案代理人之一劉洪樸律師昨日告訴記者,哈爾濱順意園飯店委託他們在哈爾濱中院起訴吉林石化雙苯廠後,不斷有企業和市民個人要求加入訴訟,考慮到松花江污染在全國甚至國際產生重大影響,法院和律師界人士多認爲案件應在高院起訴。因此他們將案件起訴材料轉到了黑龍江省高院和吉林省高院。
爲什麼要同時在兩地高院起訴呢?劉律師說,這是典型的侵權案件,在侵權行爲發生地和損害結果發生地法院都有管轄權。雖說在黑龍江起訴在交通等方面對原告有便利,但他們近日赴吉林現場考察發現,吉林省內松花江沿岸還有其他化工企業在大肆排污,爲了警示這些化工企業,他們選擇同時也在吉林起訴。誰先立案就先在哪打官司,若兩家都立了案,就由兩家協商由誰家管轄。本週二兩地高院都已收下他們的起訴材料,按法律程序,下週二(20日)前應該會有結果。
據悉,此次提起共同訴訟的20個原告包括17家餐飲洗浴店和3個以個人名義起訴的市民。他們的訴訟請求有: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向松花江排放污染物質;2.判令被告負擔因污染而發生的清理費用;3.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其污染松花江導致全市停水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4.判令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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