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安監總局聯合下發的通知精神,今年9月22日之前,參與煤礦投資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必須主動申報並從煤礦撤出投資。然而時限已過,仍有一些地方在落實通知要求上存在一些問題。
記者在山西省寧武縣化北屯煤礦瞭解到,有的參股人員明退暗留,郭勇、郭吉才便在其列:前者是寧武縣農業局副局長,而後者是農業局下屬的經濟林開發公司副經理。
今年9月,寧武縣開始清查國家公務人員參股煤礦一事,郭勇和郭吉纔對此十分清楚。9月22日,他們來到化北屯鄉紀檢委,彙報了撤股的情況。雖然他們聲稱已經退股,可實際上由於礦上已經把他們的錢花了,因此他們的股並沒有真正退出。他們彙報時隱瞞了這一情況。根據紀檢委的調查結果,寧武縣免去了二人職務,並給予了相應的處分。
除了明退暗留、私自轉股的做法之外,還有一些參股人員沒有主動從煤礦撤股。山西省靈石縣南關鎮柏疙瘩煤礦的主要股東——國有企業靈石煤炭運銷公司總經理張建新便是違規者之一。據瞭解,2001年該公司改制,在保留其國有企業性質不變的情況下,由職工集資入股組建了一家民辦公司——通宇公司,其中最大的股東就是張建新,隨後,這家公司又投資近千萬元,承包了柏疙瘩煤礦。張建新在煤礦中佔有相當的股份。對於四部委的通知,他一直置若罔聞。直至10月中旬,他入股的煤礦發生礦難瞞報事件,縣紀檢委才注意到這個問題,張建新等人才不得不向紀檢委說明入股情況。但張建新等人至今仍未撤資。目前,此案正在查處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