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黨組書記石發亮涉嫌受賄案,21日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2年10月,河南省紀委對石發亮涉嫌受賄立案調查。今年5月17日,由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做出決定,逮捕石發亮。此案偵結後,以石發亮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2005年10月14日移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訴機關指控,從1994年至2002年,被告人石發亮在擔任河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爲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多次單獨或夥同其妻黃玉榮(另案處理)非法收受胡光周、李書轉等12人的賄賂,人民幣及物品折價共計1500.42萬元、美元48萬元、港幣35萬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公訴機關稱,被告人石發亮在有關組織審查期間,能主動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並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爲。預計本案庭審將進行3天,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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