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部長張柏林在此間舉行的全國人事廳局長會議上說,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公務員登記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範圍、對象、條件和程序進行登記,不得超編登記。要根據下一步出臺的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公務員的職務和級別。
公務員登記是實施公務員法的基礎性工作,是公務員制度順利入軌運行的基本保證。張柏林說,公務員登記工作,要在公務員法實施方案下發後進行。這項工作既要有利於鞏固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成果,又要考慮各地工作開展的不平衡;既要依法辦事,又要切實維護機關穩定、社會穩定。要本着先易後難、自上而下、分步推進、穩慎處理的原則進行。
張柏林指出,在開展登記工作前,各地、各部門要摸清現有人員的情況和登記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登記工作實施方案;對制定出的方案要先行試點,並認真總結試點和模擬登記工作的經驗,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開;在登記工作中要注意把握進度,對出現的問題抓緊研究解決,重大問題要及時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要以公務員登記工作爲契機,加強基礎建設,建立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
確定職務與級別是實施公務員法的重要環節。張柏林強調,要在規定的編制和職數限額內合理設置職位。在國家有關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規定出臺前,各級機關公務員按照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進行管理。要摸清機關現有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對於超出規定職數的,要將有關情況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並提出消化的措施,以逐步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數要求。要按照統一規定,規範非領導職務的設置比例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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