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2日公佈了“中國近年來一批因問責制去職官員名單”,與層出不窮的失職事件相比,數量當然不多,但試圖表明一個主題——“官員不負責任是會下臺的”。這雖然是政治學常識,甚至是做人的基本倫理,不過,明白總比裝作不明白要好。
一個人的政治生命是有限的,就像電腦遊戲裏的生命值,失誤過多過重,導致重大社會損失,操作者的“生命值”就算是沒了,最好的結果就是去職退出,讓位給不會出錯的人。這也是以結束自己政治生命作爲自己內心愧疚的外化。社會大衆也因此放棄繼續批評的權利作爲事情的了結。
可如果問責制並不完善,去職的官員只不過換了個地方復職,這就太像電腦遊戲了,這局“死”了,再開一局就是,玩久了,大家都不會把“問責去職”當一回事,當然也更不怕失職被人責問了。終於看懂了其中奧妙的公衆,可能真的就會徹底失去信心。
在這名單中,我隨便找個人,看看他後來的走勢。
名單中如此描述:“2003年12月,中石油川東鑽探公司發生‘井噴’,造成重大人員傷亡。2004年4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馬富才引咎辭職。”如何個“重大傷亡”法,沒有細說,那就讓我來說吧:243人死亡,6萬多人撤離。事後4個月才辭職,看起來有點不情願,這倒也罷了。
接下來讓人想不通的事就發生了,請諸位起立感謝網絡時代與搜索工具。
2005年9月16日,人民網報道如下:9月13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客觀權威地回答了近期讓人最爲關注的能源問題。他指出,當前國家還不打算成立能源部,但爲了加強對能源工作的領導,國家成立了能源領導小組,並且設立了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來加強對能源工作的領導。這次會議,雖然是由張國寶獨自面對海內外衆多記者解答能源問題,但大家都不會忽略,現在主持國家能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的副主任正是當年這位風雲人物和爭議人物。
同一報道還說,“現在能源辦的專職領導者就只有他一人。”
243人死亡,引咎辭職者只不過等候了17個月就重新復職了。而且在哪裏跌倒就在哪裏爬起來——中石油出事去職,能源辦主持工作。
“中國近年來一批因問責制去職官員名單”裏面還有許多耳熟能詳的名字,我就不一一做前後對比了,有心人可以Google一下,許多人的日子更爽。
引咎辭職也罷,問責制也罷,如果演變成去職官員的“帶薪長假”,官復原職指日可待,這不僅打擊公衆信心,甚至在行政官員內部都會產生不良的心理暗示,似乎犯錯去職的官員還像受了委屈似的,輕輕痛一下,後面總是會有糖。
所以,問責制要重獲公衆尊重,最好補充一條明文規定,比如“因問責制去職官員十年之內不得錄用”;不然,前腳去職,後腳復職,感覺我們這個社會少了他們就運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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