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自來水價改革方案已獲廣州市政府批准,2006年元旦起廣州將正式對居民用戶實行階梯式水價,按用水量多少繳費,最低1.32元/立方米(月用水22立方米內),其次爲1.98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2.64元/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現行居民水價爲0.9元/立方米,綜合水價則將由現行的1.18元/立方米上調至1.69元/立方米。廣州市物價局將於今天正式對外公佈結果。
最終執行第二套調價方案
在今年9月26日廣州市自來水價聽證會上,自來水計價實行的計量標準改革和提高基礎水價的方案獲得高票通過,大多數代表都贊同提價幅度較大方案二。廣州市物價局負責人昨天向記者透露,最終獲批執行的是聽證會上的第二套方案。
據介紹,居民階梯式水價的用水量劃分標準爲:戶均4人級以下的每戶月用水量第一級爲22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級爲23~30立方米,第三級爲30立方米以上。階梯式計量水價水費計收以家庭住宅單元爲一戶,每兩個月考覈一次,以水錶抄見行度計收。居民戶每戶用水人口超過4人時,用戶可憑戶口本、暫住證到供水企業辦理確認用水人數,人數確認的有效期爲一年,每增加一人,可在戶均第一級水量基數相應增加6立方米,在戶均第二級水量基數下限相應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過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值的計入第三級水量。
特困戶水費不實行先徵後返
根據廣州市自來水公司的承諾,將在5年內完成自來水計量系統的免費改造,同時將二次供水保潔納入自來水公司的管理範疇。
此外,考慮到聽證會上衆多代表對特困居民的優惠要求和稅收徵收的因素,最終的執行方案改變了起初提議“特困戶水費實行先徵後返”的做法,在第一級階梯水量內按原價(0.90元/立方米)計收,超過第一級階梯水量的部分,按批覆的方案執行。
居民階梯式水價劃分標準
第一級 1.32元/立方米(月用水22立方米內)
第二級 1.98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
第三級 2.64元/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
備註:每增加一人,可在戶均第一級水量基數相應增加6立方米,在戶均第二級水量基數下限相應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過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值的計入第三級水量。
兩套調價方案一人,可在戶均第一級 單位:元/立方米
供水類別 現價 方案一 方案二
居民生活 0.90 1.22 1.32
工業 1.25 1.69 1.83
行政事業 1.10 1.49 1.61
經營服務業 1.85 2.51 2.71
特種 2.20 3.12 3.38
綜合水價 1.18 1.56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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