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宣佈依法罷免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山西省十屆人大代表職務。
現年60歲的侯伍傑系山西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先後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副部長、長治市委副書記、陽泉市委書記、省委宣傳部部長、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2004年12月,因涉嫌受賄,構成嚴重違法違紀,侯伍傑被停職並立案查處。
10月18日,山西省委召開全省黨員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去年以來查處的侯伍傑、邵建偉、武保安三起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通報對侯伍傑的經濟問題作了進一步披露。
那麼,身爲堂堂省委副書記的侯伍傑,究竟是如何案發落馬的?
山西“打黑”推倒“多米諾骨牌”
事實上,侯伍傑早在2004年12月即被中紀委專案組“雙規”並宣佈停職。
2004年12月9日,侯伍傑按原定計劃決定率團出國考察。但是,到了臨近登機時,卻被告知“護照有問題”而未能出境。後根據省委領導的安排,考察團延期出境並由省委另一位領導率團。侯伍傑則被通知回太原參加全省經濟工作會議。但是在整個經濟工作會議期間,侯伍傑都不曾露面,會議結束後,有關“侯伍傑出事”的消息開始在機關幹部中傳開。
侯伍傑的案發,最先緣於數年前的山西省黑社會集團案,緣於黑社會頭子李滿林的落馬。
2003年12月15日,被捕兩年後的李滿林,站在了太原市中院的審判庭上。李滿林綽號“三馬虎”,1968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1986年因犯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法院經審理認定,刑滿釋放後的李滿林,糾集一些解教人員進行大量違法犯罪活動。另經查實,李滿林集團所實施的犯罪,在個案中有明確的組織領導和分工,反映了顯著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組織性特徵。自1991年以來,該組織先後取得並非法持有槍支20餘支,持槍作案15起,致一人死亡多人傷殘。
2001年12月,李滿林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隨後,其黨羽陸續被緝拿歸案。
據檢方公訴人介紹,在李滿林集團的拉攏、腐蝕下,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警務人員,淪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保護傘,致使該集團有恃無恐,長期在太原地區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可能李滿林自己絕沒想到會被處以極刑。因此,當他一審被判死刑後,情緒失控,隨即供出爲自己多年來提供保護的、時任臨汾市公安局長的邵建偉。
這就好比一副多米諾骨牌。邵建偉的案發,最終決定了侯伍傑的命運。
邵建偉曾花鉅款向侯伍傑買官
現年48歲的邵建偉,從太原市杏花嶺區公安機關發跡。他最早是杏花嶺派出所的一名戶籍警,後任敦化坊派出所所長、杏花嶺公安分局副局長、太原公安局外事處處長、太原市杏花嶺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原北城公安分局)。
此人素質一向較差。特別是在權錢交易方面,稱得上非常熟練老道。
據查,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邵建偉在擔任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局長、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杏花嶺分局局長期間,利用幹部提拔、調整之機,收受28名公安幹警的錢物共計摺合63.66萬元。
2001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長一職面臨調整。時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杏花嶺區公安分局局長的邵建偉,決定花巨資“競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位。爲確保萬無一失,邵建偉通過兩大渠道同時“攻關”:一條是主管業務的政法系統領導;二是掌握重大人事權的當地主要領導,即時任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的侯伍傑。
起初,他對身爲省委常委的侯伍傑還不太敢直接下重手。他試探性地給侯伍傑送上一塊價值5.8萬餘元港幣的百達菲利牌手錶,見侯伍傑沒有拒絕,不久又送上2萬元禮金。這回,他發現眼前的這隻“老貓”和別的“小貓”一樣逢“葷”必吃,也就沒了什麼顧忌,乾脆,第三次給侯伍傑來個“大件”的,一傢伙送上10萬美元。
侯伍傑對邵建偉的印象開始“美好”起來。在瞭解了邵建偉的意圖後,侯伍傑答應幫助他“安排安排”。很快,太原市分管組織的領導以及省公安廳的領導都知道了太原市委書記侯伍傑有意要讓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邵建偉“轉正”接任公安局長。
然而,有關邵建偉與當地黑勢力不正常關係的反映不少。這一負面內容也通過各種途徑,反映到了太原市乃至山西省的有關領導耳中。
2001年6月,在省委省政府高層的干預下,曾任大同市公安局長的李連琪被調到太原,任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考慮到侯伍傑的建議,邵建偉還是被提了起來,但被調出太原,任臨汾市公安局局長。
李連琪入主太原市公安局後,羣衆的舉報信紛至沓來。其中的焦點,都是反映李滿林及其黑社會集團問題的,還有些信件反映李滿林的“保護傘”就是邵建偉。
2001年9月,侯伍傑卸任太原市委書記一職,升任省委副書記。
邵建偉、侯伍傑的調離,加速了李滿林集團的滅亡。在李連琪的領導下,太原市公安局很快查清了李滿林集團的樁樁罪惡勾當,並於2001年12月將其逮捕歸案。
一方面,李連琪正讓人徹查李滿林集團;而另一方面,靠向侯伍傑買得臨汾市分安局長的邵建偉,正在日日夜夜地計算他的“出入賬”。既然花了百萬元買得此官,總得讓這個官位爲自己贏得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利潤來才行。因此,他整天都在想着如何賣官,如何尋租獲利。
2005年10月14日,山西省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認爲,被告人邵建偉,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2.6萬元、1萬美元和價值29萬元港幣的5塊高檔手錶,數額特別巨大。邵建偉還以競選太原市公安局局長需要資金爲由,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總共涉及贓款摺合人民幣480萬餘元。
不過,邵建偉按規定也可以獲得減刑,因爲他確實有“立功表現”。正如起訴書中所說:“被告人邵建偉歸案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爲,經查證屬實,屬重大立功行爲,可以減輕處罰。”
所謂的“揭發他人犯罪行爲”,自然就是揭發侯伍傑這一情節了。有意思的是,正如李滿林在獲知自己被判處死刑後,憤怒地咬出了邵建偉一樣;在被起訴之前,邵建偉也同樣毫不留情地咬出了侯伍傑。
被“雙規”後的侯伍傑不僅承認收受過邵建偉的賄賂,還陸續交代出了收受其他人的禮品60件總計價值8萬餘元。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邊“帶病升遷”邊“反腐倡廉”
侯伍傑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7月參加工作。20世紀70年代,侯伍傑曾擔任嵐縣革委會組織幹事,後歷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幹部科幹事、副科長,地委組織部副部長。1983年入中央黨校學習,畢業後被借調至山西省委組織部工作1年。自此,侯平步青雲,1986年任長治市委副書記,1990年回老家陽泉任市委書記,並任省委委員。
就在1995年侯伍傑任省委宣傳部部長時,針對他不利的傳聞開始盛傳。據檢察機關介紹,侯伍傑因犯有某一問題被查,從此針對其個人的舉報再未中斷。正由於當時的各種舉報,侯伍傑在擔任省委宣傳部長兩年後的1997年,才被選爲山西省委常委。由此,侯也被稱爲“帶病升遷”的典型。
2000年1月,侯伍傑兼任太原市委書記,同年9月被免去省委宣傳部部長。在其擔任太原市委書記的時候,關於其經濟問題的舉報信也紛至沓來。
2001年9月,侯伍傑不再擔任太原市委書記,不久擔任省委副書記,其工作側重於意識形態方面。2004年下半年,侯伍傑兼任省委黨校校長。
有意思的是,在擔任省委副書記兼主管意識形態期間,侯伍傑曾多次在各種場合高談“反腐倡廉”,以至於許多人認爲他還是比較注重廉潔的。
2003年12月21日,侯伍傑對山西大同市考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調研。在聽取了大同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彙報後,侯伍傑在講話中專門強調了“一把手”的作用。他指出,“要強化‘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意識,切實把領導責任落實到各級第一責任人,用制度來保證‘一把手’負總責的要求落到實處。要充分發揮好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研究和探索新時期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思路、新方法,通過大要案件的查處,總結經驗,完善措施,改進工作,使腐敗現象真正從源頭上得到有效遏制。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廣泛吸引社會各界關注廉政建設、支持廉政建設、參與廉政建設,在全社會形成強大反腐合力,不斷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對反腐作品,侯伍傑一向姿態很高。比如,山西作家豪永嘯反映清朝腐敗與反腐敗尖銳矛盾的小說《龍門關》開拍時,侯伍傑專程到現場鼓勁,希望“全體演員盡心盡力”。而在2004年8月11日由中國作協、山西省委宣傳部、山西省作協共同主辦的“《國家幹部》暨張平創作回顧”研討會上,侯伍傑發表講話說,“《國家幹部》這部小說繼續體現了張平直面現實、關注時代、敢爲人民代言的精神。作品既塑造了以人民利益爲重、與基層羣衆同甘共苦的優秀幹部,也反映了現實生活的複雜性,特別是表現了政治民主建設中幹部人事體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侯伍傑還經常發表一些反映黨風廉政建設的文章。比如,《中國監察》2002年第9期,就曾發表過侯伍傑題爲《掌權人要有過硬的素質》的文章。現在看來,文章本身沒有錯,錯在他沒有按照文章中說的去做,因爲他自己的“素質”也的確沒有“過硬”,因而未能繼續“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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