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近日,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法院對兩名強姦、猥褻幼女的被告人進行了宣判。法官提醒廣大家長,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並對孩子進行必要的防範教育。
多次強姦猥褻惡男獲刑八年
據瞭解,被告人王某,50歲,住靜海縣。2004年夏天的一個晚上,王某在本村看戲時,將在旁邊看戲的一名7歲女孩叫到身邊,然後對該女孩進行猥褻。2005年2月的一天下午,王某在村內自家新房幹活時,對到其家中玩耍後解手的兩名女童進行猥褻。2005年6月底的一天下午,王某去放牲口時,在村內遇到一名女孩,並將其叫到一磚垛旁實施強姦。
法院經審理後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年。法院認爲,被告人王某目無國法,對未滿14週歲的幼女進行姦淫和猥褻,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猥褻兒童罪。
三次強暴幼女一審被判三年
2005年7月18日23時許,被告人劉某在靜海縣某村一衚衕內,將一名幼女姦淫。次日中午,劉某又將該幼女叫到一村民家中,在西偏房內將其姦淫。之後,劉某又移至東屋再次將該幼女姦淫。劉某在實施犯罪時,被害人的哥哥趕到將其當場抓獲,並報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劉某姦淫未滿14週歲的幼女,其行爲構成強姦罪。被告人作案時未滿18週歲,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歸案後及庭審中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