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十一五”期間和明年的審計重點確定。李金華昨日表示說,“十一五”首個重點仍然是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和經濟犯罪問題;2006年,審計署將對中央50個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對25箇中央部門的決算進行審籤;對審計中發現的虛假預算、挪用、重大損失浪費等重大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
李金華說,“十一五”期間,審計工作將繼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和經濟犯罪問題;積極開展效益審計;繼續揭示各級政府部門和各單位在財政財務管理上不規範的問題;進一步關注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促進國家各項惠民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他說,這期間,審計署還將做好《審計法實施條例》、《經濟責任審計條例》等審計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制定工作;依法積極穩妥地推進審計公告工作。李金華說,“十一五”期間,審計署將修訂審計公告辦法,逐步規範公告的形式、內容和程序,逐步做到所有審計和審計調查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都要對社會公告。
就2006年的工作,李金華介紹說,加強預算執行審計仍然是重點。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重點包括:是否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規定,認真履行了各項預算執行的職責;是否依法加強了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等。對審計中發現的虛假預算、挪用、重大損失浪費等重大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對預算管理不夠規範、財政財務管理不夠嚴格等一般的違規問題,要幫助和促進相關部門通過自行糾正,不斷完善制度。
李金華特別強調,地方審計機關要高度重視對政府部門的審計,特別是對資金量大、有預算資金分配權和下屬單位多的部門,要有計劃地進行重點審計,對重要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連續審計,促進依法履行職責。
此外,審計署還將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審計;擬對一些商業銀行的部分分支機構進行審計;將繼續組織對省(部)級領導班子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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