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與倖存者記憶中揮之不去的慘痛細節
12月25日23時許,正是人們參加聖誕節狂歡最興奮的時刻。家住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檀島酒吧正後方不到20米處一幢商品樓的王先生,突然清楚地聽到了前面酒吧的一聲爆炸。隨後,他看到有火苗從檀島酒吧後面冒出。
此時,在坦洲鎮街頭開“摩的”的河南人張師傅就在檀島酒吧的出口處等着拉客,這裏每天生意火爆,是“摩的”蹲守的最佳地點之一。張也聽到了這一聲爆炸,只不過爆炸聲來自五層高的檀島大廈的後面,他聽起來聲音有點悶。幾分鐘後,他就看到火苗從酒吧正門冒出,時隔兩天,張還清楚地記得,伴隨着火苗從酒吧裏竄出的濃煙“非常嗆人”。
就在火苗剛開始竄起時,坐在檀島酒吧二樓夾層的20歲姑娘黃桂英在黑乎乎的酒吧裏聽到了讓自己下樓領獎的聲音。她立即起身下樓,她沒有想到這一起身,竟然是她和同伴的生死之隔。黃桂英剛走下窄窄的樓梯口,就聽到服務員驚呼:起火了!
這時,她一邊順着牆角摸着往門外跑,一邊下意識地回頭看一起來的5個夥伴。在昏暗的火光照映下,她隱約看到他們也在起身逃離。等到她跑出酒吧之後,她才知道是從後門出來的。驚魂未定的她轉到正門時,消防部門已經來了,她沒有看到同來的5個同伴,在消防部門滅火的時候,她幾次想衝進火場或是去看一下從火場內拉出的已被燒黑的人,都被擋了回來。黃桂英大難不死,同去的6個人,只有她一個人跑了出來。
樑淑嫺今年剛滿19歲,是與黃桂英在檀島酒吧歡度聖誕節的5個同伴之一。12月27日11時,樑淑嫺媽媽黃雪珍對女兒殘存的一點希望也徹底破滅了———坦洲鎮負責此次火災事故處理的人員給家裏打來電話,要她當天下午1時到中山市殯儀館辨認遺體。黃雪珍告訴記者,火災當晚,女兒到鎮上去,家裏聽說出事後,不能確信女兒是否和男朋友去的就是檀島酒吧,就開始撥打他倆的手機,電話是通的,但都沒有人接。後來再打,是派出所的人接的,並告訴他們是在火災現場撿到的手機,但人已不知去向。
12月27日下午2時左右,天空陰沉沉,中山市殯儀館門前聚集的人越來越多,面孔不一樣,但表情都是凝重的。按照事故處理小組安排的每家5個人的規定,死者家屬按順序到太平間辨認遺體,走進去時還能控制情緒的家長們,在看過幾乎面目全非的死難者之後,走出寫着斗大“蓬萊仙境”的殯儀館大門時,大多忍不住放聲嚎啕,聞者無不爲之動容……
現場不僅所有東西都成黑色,還有刺鼻氣味
記者在當地瞭解到,酒吧是2000年註冊成立的,註冊資金爲200萬元左右,經營範圍只限餐飲,而老闆擅自擴大經營範圍,一直都沒有向相關部門報批,但酒吧照常經營,沒被查封。
記者在出事的酒吧看到,現場一片焦黑,不僅所有的東西都被薰成黑色,還有很濃的刺鼻氣味。
據酒吧工作人員介紹,出事時正在進行抽獎遊戲,他剛剛關了霓虹燈,就發現酒吧天花板上的大燈開始着火。他說,當時,老闆告訴他上面有火,趕緊叫人走,他馬上跑出來拖了一條消防帶,噴水都來不及了。大火點燃了室內的易燃品後,大量濃煙呼呼地涌出來,裏面的人拼命擠出來,爭先恐後地從前門和後門逃生,他在門口都被撞倒了。
該酒吧的一名女服務員很慶幸自己逃離火災,但當時她把手機落酒吧了。第二天凌晨,她跑回酒吧尋找時,發現有幾具燒焦的屍體,“真是慘不忍睹”。
短短10多分鐘的火爲何能燒死26人
位於坦洲鎮中心5層高的檀島大廈外觀看上去很豪華,前後縱深有10多米,是一個吃、住、玩一條龍的娛樂場所。從表面看上去,怎麼也不會把這裏和一場奪走26條人命的特大火災聯繫在一起,一位事後赴現場查看的領導忍不住說:真是“見鬼”了!
短時間的火或許燒不死人,但一旦伴隨的濃煙在一個狹窄的空間裏彙集,哪怕人在那裏待上幾分鐘,也是奪命的。這場火災最致命的就是:死者大多不是被燒死、而是被燃燒後無法排出的濃煙活活悶死的。這一點已經得到有關專家的認定。被悶的主要原因是:酒吧的消防設施不健全、酒吧的裝飾多爲易燃的材料。更重要的是,240平方米的空間裏,擠進了100多個狂歡的人,原本不大的門半遮半掩,一進門還有一個供着財神的屏風擋着;房間裏爲了製造氣氛,除了兩部電視機打開時屏幕散發的亮光和屋頂的幾盞發出微弱燈光,沒有其他照明。
黃桂英向記者回憶說,當時人們擠成一團。一張平時最多隻夠坐4個人的小圓桌,最多的要圍上達10人,酒吧裏的能見度最多隻有三四米,人們的行動都靠刺耳的喊叫聲來調節。
記者12月27日下午在中山市殯儀館太平間裏看到,除了臉部和胳膊外,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肌膚一般保存完好,很多人連頭髮、外套、身上系的褲帶、穿的鞋襪也能清晰地辨認出來,像樑淑嫺耳朵上的耳環孔依然清晰可見,但她們鮮活的生命卻永遠地逝去了。
扼腕之痛:死者最大的28歲最小的15歲
12月27日下午,記者從一位處理事故的領導手中看到的26名死難者年齡中,最小的是坦洲鎮中學兩名15歲的學生,而最大的一人是來自廣西的打工仔,但也不過28歲。
死難者主要分爲三部分,絕大部分是坦洲當地已經工作的年輕人,1981年、1983年、1985年出生的居多,少部分是在校學生,還有四五名是客死他鄉的打工仔。由於死者面部大都嚴重受損,對死者身份的辨認主要靠着下列幾樣東西:依稀可辨的10多張身份證、沒有被煙悶壞的幾部手機和學生證。其中還有兩人沒有留下任何可供辨認的物件。
教訓該如何吸取?
緊跟着事故發生的,是所謂的地毯式安全大檢查,這早在人們預料之中。在令人驚訝的死傷數字面前,對大火的迅速撲滅都已變得讓人感覺微不足道,因爲一切都是亡羊補牢,而類似的教訓已經發生了不知多少回。人們在意的是,火災發生之後當地對待媒體和公衆的態度。
首先,當地新聞媒體一律使用政府部門提供的通稿,讓人有強烈的“隔膜”感。有識之士指出,特大事故本來是個絕好的消防意識和安全意識教育的機會,但在事故發生的相關細節上遮遮掩掩,不願把事故作爲認真檢討和吸取教訓的機會,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態呢?
12月26日深夜12時,記者一行連夜狂奔到達中山市坦洲鎮,卻立即感覺到一種異樣的氛圍:負責指路的摩托車司機和路人一看我們這身記者的裝束,都立即變得小心翼翼,不敢靠近火災現場,因爲一羣警察正在四周“嚴防死守”。
有關部門對現場的保護是無可厚非的。但12月27日一大早,記者在火災現場看到,從檀島大廈門前路過的市民,誰要是在現場附近、哪怕是在對面的馬路上多張望一會兒,立即就會有身穿迷彩服的人來驅趕。
從現場僥倖逃出的黃桂英告訴記者,從當地對火災報道的通稿中看到,檀島酒吧內部裝飾使用的是易燃材料,這是導致火災發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但到底用的是哪些材料,因爲現場的燈光昏暗,她其實在經歷了一場生死考驗後也根本沒有概念。她認爲,真正的消防意識的加強,是必須把所有的真相告訴人們、給人們一個具體的切切實實的概念,而不是空洞地叫喊要“吸取教訓”。
本報記者對傷員的採訪和對受難者遺體的探視,都是靠受難者家長的暗中支持,得以“混”進現場,對事故現場圖片的拍攝,靠的是偷偷將照相機藏在衣服中。爲什麼非要讓肩負向公衆傳播更多真相之重任的記者們靠所謂的無聊的計謀在現場“窮混”?爲什麼不能讓他們大大方方地採訪,大大方方地瞭解事情的更多細節呢?
記者在喬裝身份時看到,幾家媒體的記者無論是想接觸傷者還是瞭解死亡者的身份,都被限制或拒絕。事故處理的官員們手中的一份《12·25特大火災事故受難者名單》是絕對不對外公開的,公開的所謂通稿中,一提到火災的教訓,“板子”除了打在酒吧老闆身上,就是全社會需要反思。人們不禁要問,在社會分工中,究竟誰負有對消防監督最直接的責任?對一家在鎮中心鬧市口已有5年經營歷史的重大火災隱患點,有關部門檢查與監管之責任難道還可以推脫給“全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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