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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記者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北京首都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另一名高官因涉嫌犯受賄罪和重婚罪被檢察機關起訴。
曾是畢玉璽同僚的金德民今年47歲,北京市人,曾擔任北京首都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北京市首發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間,金德民利用擔任北京市首發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負責該公司與北京華築投資有限公司合作開發“新奧楓庭”三期工程項目過程中,以需要支付“外圍運作費用”爲名,多次向北京華築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谷某索要港幣90萬,美元10萬元;並先後收受谷某給予的歐米茄牌手錶兩塊,索尼牌筆記本電腦一臺,上述款物共計人民幣182萬餘元。金德民在有關機關對北京市首發公司董事長畢玉璽犯罪行爲進行調查後,於2004年4月至5月間,先後兩次將港幣90萬元、美元5萬元退給谷某。
檢察機關還指控,金德民於2003年9月間,利用擔任北京市首發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北京中佳政華設計諮詢有限公司爲“新奧楓庭”項目提供設計諮詢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收受該公司劉某人民幣42780元。
另外,金德民還被指控在法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從1998年起與季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有一子。
檢察機關認爲,金德民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有配偶而重婚,應當以受賄罪、重婚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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