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魏葦30日在此間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在近年海外中國公民領事保護案件中,除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外,有相當一部分與中國公民對國外情況不瞭解甚至違反當地法律法規有關。
他指出,領事保護工作不是萬能的,除了事後干預,公民保障安全的最好辦法是加強預警意識。爲此,他詳細介紹了中國公民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防範能力的幾點注意事項。
首先,出境前要搞清楚在異國他鄉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出境後,要遵守當地法律、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要做所在國禁止的事情。
他特別提醒中國公民出境前,應對前往國家的政治情況、法律規定、治安情況、風土人情等做詳細瞭解,不要在國外我行我素,不顧及當地影響。如:許多國家法律禁止外國人持旅遊簽證入境從事商務活動,中國公民應當遵守。在國外除了持有有效護照、簽證,還要有合法居留、就業的許可,不能隨心所欲,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準備出境的公民可查閱外交部網頁“出國特別提醒”欄目的預警信息和《中國境外領事保護和服務指南》,儘量避免使自己身涉險境,並對如何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麻煩做好心理準備。
第二,要多留意當地的社會治安變化,採取適當自我保護措施。如:不要在公開場合暴露錢財,避免隨身攜帶大量現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現金;不要在黑暗處打出租車;在街上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不要在黑市上換匯,以防被騙;文件、錢包、護照要分開放置,不要放在易被利器劃開的塑料袋中;遇警察檢查你的護照等證件,如手續不齊全、不完全合法,也不要逃脫,否則涉嫌違法,要冷靜對待,配合檢查,同時,可請他出示證件,記下他的警牌號、警車號,防止上當受騙,併爲以後投訴做好準備;交罰款時不要當街交給警察,而要憑罰款單交到銀行等指定地點。
如遇刑事案件,應馬上向案發地警局報案,不要私了,要積極與警方合作;遇失竊要請警方出具一份較爲詳細的遺失證明。如不幸遭遇事故,要到醫院及時就診,並開具診斷證明等等。這些辦法都可以妥善處理遇到的問題。
第三,發生重大事件後,可與中國駐外使領館聯繫求助。如在境外被羈押或判刑,當事人有權要求與中國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繫,請求領事探視,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獲得必要的法律協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