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涉及數億人命運的老制度在新時期有着充分的改革必要性:60多萬“棄檔族”、大量“虛假檔案”、“人質檔案”、“零檔案”……考慮到改革的可能性,卻又有多頭管理和利益衝突的阻礙
兩年多前確認人事檔案裏有“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等評語後,湯國基才最終明白自己20年來找不到工作,談不到對象,處處碰壁的原因。
與此相反,原全國特產經濟辦公室主任曹忠武通過在檔案中僞造幹部履歷、入黨材料和專業證書,平步青雲走上局級崗位。2004年6月,這位“三假幹部”因涉嫌23項罪行6種罪名被判處死刑。
而在另一方面,“一紙定命運”的傳統人事檔案又陷入“可有可無”的尷尬:全國各級人才流動中心代管的三四百萬份人事檔案中,至少有60多萬份被主人拋棄。人事檔案的“雞肋”之名由此產生,中南大學行政管理系主任陳潭教授更是稱之爲“體制的闌尾”。
由於與除農村人口以外的幾乎所有國人的身家命運息息相關,人事檔案制度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改革、廢除、加強的聲音同在。然而,《瞭望新聞週刊》調查採訪發現,真正實際推動或專門研究這方面情況的人卻爲數寥寥。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事專家更是指出,既得利益者不願意改變它,而他們又恰恰是最有能力改變它的。
於是,儘管它經常與戶籍改革一起被提出來,而當戶改在反反覆覆進行時,它在操作層面卻是死水微瀾一般。
隱祕的“命運之符”
“學校利用自己看不到自己檔案的規定報復我。”湯國基對《瞭望新聞週刊》說。這位1983年畢業的大學生現在連曾經賴以爲生的寫作都放棄了,他覺得“活着都沒意思了”。
當年,他是益陽師專建校以來第一個在諸多報刊上發表作品的學生,才華初顯又桀驁不馴的湯國基曾多次向媒體和教育部門寫信,反映自己的學校師資水平不佳,並稱自己的班主任周某和中文系負責人“不學無術”。
他沒有想到的是,畢業後沒有任何單位接收他,有的單位本擬錄用,但總是到最後突然變卦。女友與其突然分手時問他:“你是不是有什麼病瞞着我?”這時關於他的精神病傳言也開始了。
直到2003年6月,一位匿名人將其畢業鑑定、處分決定複印件和精神病醫學鑑定書的手抄件投到他信箱,他才最終確認是檔案裏有問題。他曾得罪過的班主任給他加上了“有嚴重的神經官能症,不宜擔任教學工作”的評語。
現在,儘管手中有湖南省精神病司法醫學鑑定小組作出的“精神正常”鑑定結論,湯國基仍在爲自己的名譽打官司,他告訴《瞭望新聞週刊》,自己是“雞蛋碰石頭”,勝訴的可能性很小,但他“不甘心”。
湯國基檔案事件在2003年爆出後,多家媒體將矛頭指向了傳統人事檔案中“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的規定。這一規定源自幹部人事檔案制度,並應用到其他人事檔案規定中。
中國人民大學檔案學系鄧紹興教授介紹,傳統人事檔案是從延安整風時期形成的。在那個中共黨史上“純潔幹部隊伍”的重要時期,幹部檔案制度是整風的重要措施之一,而政審材料成爲檔案的最重要內容。
對當事人保密的目的一般認爲是安全的需要以及方便組織管理,但陳潭指出,“正是這種高度保密性反而降低了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因爲信息壟斷而使‘組織意見’主觀隨意性增強。”
事實上,以政審材料或“組織意見”爲核心的人事檔案長期以來成爲人們的“命運之符”,個人的調動、入黨、提幹、升遷、晉級、評職稱無不與之相關。在單位包辦一切的年代,人事檔案便是單位賴以約束個體的工具,並通過對當事人保密,形成一種神祕的權威性。
人事部中國人事科學院政策法規研究室負責人李建鍾博士認爲,現在我國的人事勞動關係從政治關係日益轉變爲經濟關係,從行政隸屬關係轉變爲平等的契約關係,將人事檔案的保管權、評價權、處置權完全交給用人單位,對個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不符合《憲法》規定的“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要求。
陳潭博士主持的南京大學公共事務與政策研究所人事檔案制度研究課題組2005年7月的抽樣調查結果表明:有83%的受訪者認爲自己應該有看到自己檔案的權利。
最後堡壘
過去,個人只能對人事檔案所決定的命運無條件接受,而在現在這一轉軌時期,大量新階層與流動人員在很大程度上擺脫了它的影響。
根據人事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及各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不完全統計,全國各級人才流動中心爲15.4萬個國有和非國有單位代爲管理保存的三四百萬份人事檔案中,至少有60多萬份與主人失去聯繫。武漢市人才服務中心目前代管人事檔案5萬份,其中的30%被主人遺棄,最長的已有近10年無人理睬。
作爲60多萬“棄檔族”中的一員,兩年前從湖南大學畢業“漂”到北京就業的顧先生的一句話很有代表性:“檔案現在對我來說沒有什麼用。”他現在已欠湖南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600元檔案託管費,且未做補交的打算。
來自南京大學公共事務與政策研究所的調查顯示:有66%和68%的被訪者認爲檔案在他們求職及職業發展中不重要或作用不大,而且越是年輕人和非黨員,越是不重視檔案。
像顧先生那樣身份的人在《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定》裏屬於“流動人員”,而過去,只要是大學畢業生即被歸入“幹部”行列。事實上,現行人事檔案制度裏的“流動人員”包括了除在職的公職人員以外的所有人員,即便一個人在一個非國有企業裏工作一輩子,也只能算做“流動人員”。
然而,《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和《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都是依據《幹部檔案工作條例》制定的,在檔案內容、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方面大同小異,主要不同在於管理部門,三者分別爲人事部門、勞動部門和組織部門領導。
李建鍾認爲,對於流動人員而言,調整檔案工資、進行職稱評審、提供合同鑑證、辦理社會保險和出國政審等人事代理項目實際上並不需要。“流動人員並不在國有單位,按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給他們定級、晉資可謂是畫蛇添足。”
與部分人自動拋棄檔案相應的是,許多非公企業在招聘員工時也並不關心人事檔案。“合格不合格,幹了就知道。”任四平說。他是北京一家擁有100多名員工的公司的總經理。某諮詢公司的一項調查表明,不關心員工人事檔案的企業佔了調查總數的80%。
而在政府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情況就不一樣了。中組部領導幹部考評中心一位知情人士告訴《瞭望新聞週刊》,人事檔案在提幹過程中“還是相當重要的。”
儘管人事檔案制度無法阻攔社會分層加速、人才流動頻繁的大趨勢,但它或多或少地牽制了這一潮流。欲從行政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跳槽的人受到單位扣留檔案不放人的“人質檔案”現象並不鮮見。部分“棄檔族”在進入需要人事檔案的單位就業辦理調轉、報考公務員、考研等時候,也徒嘆“檔到用時方恨無”。
人事檔案制度強調檔案的嚴肅性、準確性、惟一性也屢受挑戰。從湯國基檔案、曹忠武檔案中便可見虛假檔案之不同形式。“以檔謀私”現象也屢屢出現。
《瞭望新聞週刊》採訪的多位專家認爲,人事檔案制度是轉軌時期還固守原有體制格局的少數制度之一,是人才流動“最後的堡壘”。
根據南京大學公共事務與政策研究所的調查,有45%的受訪者明確表示我國的現行的人事檔案亟需改革,有84%的受訪者明確表示我國現行的人事檔案無繼續存在的必要。作爲該項調查的主持者,陳潭追問:對於一項已經滯後的政策進行高成本維持有無必要?
改革乏力
儘管人事檔案制度的重要性、弊端、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方向乃至改革的具體辦法都曾在近年不斷被提及,但多屬“即興而發”,顯得不冷不熱,尤其是在現實操作層面,鮮見改革亮點。
“它不像收容遣送制度和戶籍改革制度那樣矛盾明顯激烈,也未曾發生過孫志剛案那樣的流血事件,沒有一個強烈的導火索。”陳潭還說,很少有人對人事檔案問題進行專門研究也是進展緩慢的原因之一。
迄今爲止,關於人事檔案制度政策,主要探討的仍是“怎麼了”、“爲什麼”和“應該如何”的問題,“到底怎麼辦”即改革的現實可能性與實際着力點方面仍不是一個學者通過細微技術層面所能解決的問題。
人事檔案制度牽涉到的部門主要是組織部門、人事部門、勞動部門、教育部門和綜合檔案部門,“管幹部”的組織部門在人事檔案政策方面居於中心地位。一位知情人士告訴《瞭望新聞週刊》,中組部關於現行人事檔案的系統研究“剛剛開始不久”,2005年11月初曾組織召開了一個關於幹部檔案工作的會議,但尚無定論,具體的思路也不得而知。
“這個事情太複雜了。”鄧紹興感嘆。其所謂的“複雜性”在於人事檔案所涵蓋的幹部檔案、企業職工檔案、流動人員檔案以及學生檔案牽涉到多個部門管理,在政策和管理原則上雖有組織部門的主導,但在實際管理上卻不無分離和衝突之處。
有專家指出,在人事檔案制度方面,既得利益者的阻礙正是改革難以入手的主要原因。多頭管理與利益衝突二者相加,改革尤難推動。
目前一件人事檔案一月的託管費從10元到30元不等,以20元居多。另外的使用、調出等,都需交納費用。一般只有20多名人員的縣級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一年的人事檔案收入就達兩三百萬元,是其全部收入的大頭。李建鍾估計全國的人事檔案收費至少有50億元以上,而這方面的管理成本卻很少,“基本上放在那裏就很少動了”。
儘管《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流動人員的檔案由人事部門下屬的人才服務機構管理,但爲了“分得一杯羹”,勞動部門的職介中心、各行業成立的人才中心、外企人才服務機構以及教育部門的畢業生和留學服務機構等都參與了進來,並引起人事與勞動部門的爭執與分歧。
若按照李建鍾等人的建議,人事檔案不得向個人收費,那麼上述利益之爭就不會出現。但既得利益一旦形成,包括免費在內的改革措施便都難以啓動了。
顯然,這又是一場“革自己的命”式的改革,且不是單個部門的問題。在戶籍改革中,尚有公安部門爲扔掉“黑鍋”,地方政府爲擴大城市規模等驅動力(見《瞭望新聞週刊》2005年11月21日報道),而在人事檔案制度改革中,人們寄以希望的便只有“公共利益”的持續推動和創建一個迴應型、公共服務型的政府的自身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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