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華盛頓郵報》4日報道,美國家安全局在未獲總統授權之前,就已經在“9·11”事件後自行開始對境內的通訊進行祕密竊聽,並與聯邦調查局分享了所獲得的情報。
報道說,2001年10月1日,時任國家安全局局長的邁克爾·海登曾告訴國會衆議院情報委員會,國家安全局擴大了竊聽行動的範圍。情報委員會成員、民主黨衆議員南希·佩洛西幾天後在一封致海登的信中表達了自己對這一做法的擔憂。應佩洛西的要求,她的信經刪節後於3日被解密公開。
海登在回信中表示,國家安全局的這一行動沒有獲得總統授權。他在向衆議院情報委員會通報情況時,已經表示他是利用自己的權力調整國家安全局蒐集情報範圍的。布什政府的一些官員則表示,海登是根據前總統里根於1981年簽署的一項關於情報蒐集的總統令做出擴大竊聽範圍決定的。
《紐約時報》上個月披露說,“9·11”事件後,布什曾祕密下令,允許國家安全局在未經法庭許可的情況下,對境內的恐怖嫌疑分子和與恐怖組織有聯繫人員的國際通訊進行竊聽。
國家安全局的祕密竊聽行動被曝光後,在美國內掀起軒然大波。一些人認爲布什批准在國內實施未經法庭許可的祕密竊聽是違法的。一些國會議員要求舉行聽證會,對其合法性進行調查。布什和其他政府官員曾多次爲祕密竊聽進行辯護,但從未公開布什具體是在什麼時候授權國家安全局進行祕密竊聽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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