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
會議聽取了法制辦關於義務教育法修訂情況的彙報。會議認爲,1986年7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對基本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質,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義務教育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有必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義務教育法進行修改、完善。這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保障義務教育經費,要求制定適應義務教育基本需求的有關經費標準,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義務教育經費並負責落實;實施素質教育,規範教學內容,嚴格課程管理,將德、智、體、美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創新能力;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經費投入要向農村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和教師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特別是到農村任教,採取措施促進學校均衡發展;加強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安全,規範學校收費;加強教師培養和管理,提高教師思想道德和教學業務水平,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條件;減少教科書種類,提高教科書質量,降低教科書成本,防止利用教科書非法牟利。草案還規定要建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目標責任制,並對違反本法的行爲規定了嚴格、具體的法律責任。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聽取了氣象局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有關情況的彙報。會議提出了未來五年和十五年氣象事業發展的目標。到2010年,初步建成結構合理、佈局適當、功能齊備的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公共氣象服務系統和科技支撐保障系統;到2020年,建成結構完善、功能先進的氣象現代化體系。
新法出現三大變化
回答者:北京市政協教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王晉堂
問:相對於舊義務教育法,新法主要有哪些變化?
答:新義務教育法主要有三大變化:一是中央和省市財政首次聯合加大經費投入,首次強調了政府在義務教育上也應負有責任;二是首次提出義務教育向均衡化方向發展,原來義務教育注重重點發展,均衡發展對於不同地域全面推進義務教育發展非常有利;三是對義務教育的要求提高了。
問:學校安全是否首次被寫進義務教育法?
答:是的。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最重要的是保護他們的生命安全。學生也只有在安全情況下才能健康成長,因此每一所學校都有責任保障學生不受意外事故的傷害。近一段時間來,山西沁源二中特大交通事故、黑龍江沙蘭中心小學學生被淹事故等都造成幾十名學生瞬間失去生命,使得學生和學校的安全保障變得更爲突出。另外,交通安全事故、煤礦安全事故的頻發,也使得學生和學校安全成爲家長、老師以及社會共同的關注。
問:新義務教育法爲何要做出減少教科書種類、降低教科書成本等規定?
答:義務教育最大的特點是要強迫適齡兒童免費接受教育。如果不對教科書種類、教科書成本做出限定,必然會增加義務教育的成本,加大義務教育在全國普及的難度。新法首次增加這一條,就是要保障義務教育也能在貧困地區推廣,使所有地區的所有孩子都能接受教育。
問:新義務教育法修訂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我認爲有三大原因:一是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對教育的需求也越來越高;二是過去的教育有許多欠賬,羣衆渴望有所改變;三是時變法亦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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