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納一些服務費,從票務中心訂火車票對於很多市民來說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國家明文規定的5元“鐵路客票服務費”在天津的一些票務中心卻被加價到30元、 40元甚至50元。
昨天上午,家住天津河東區的劉女士給本報打來電話,反映關於在訂票中心訂購火車票被“宰”的事情。劉女士說,她的女兒在南京工作,今年春節打算回家過年。前兩天,女兒打來電話,希望劉女士幫忙訂一張正月初七回南京的火車票。劉女士考慮到自己年紀大了,不能長時間排隊買票,所以想從票務中心訂購。可是,她詢問了三四家票務中心,工作人員給出的答覆是除了票面金額外,每張火車票還需要加30元的服務費。劉女士原來在鐵路部門工作,知道國家曾經出臺過相關的規定,每張客票收取的服務費最高不得超過5元,怎麼這些票務中心竟然要加30元呢?
國家出臺的相關規定中到底對票務中心收取的服務費有沒有規定?按照規定,每張客票應該收取多少服務費呢?記者在互聯網上找到了《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規範鐵路客票銷售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按照這個2000年出臺的規定,鐵路運輸企業之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個體工商戶開辦的鐵路客票銷售點代理銷售鐵路客票可以收取“鐵路客票服務費”,其收費標準是每張客票最高不得超過5元。
針對劉女士反映的問題,記者對本市八家票務中心進行調查發現,被調查的八家票務中心收取的服務費最少爲30元,有的竟達到50元。據一家票務中心的工作人員說,收取30元的費用是行業中不成文的規定,是“官價”。春運臨近,連火車票都漲價,服務費自然也要漲,收取40元甚至50元的服務費也在情理中。
記者又先後採訪了鐵道部和本市物價局的相關工作人員,對於超過5元的服務費,兩個部門都給予了明確的說法:“亂收費!”市物價局在查閱了詳細的資料之後告訴記者,現在售票收取服務費,延用的還是2000年“發改委”頒發的《通知》,一直沒有改變過,沒有通過物價部門審批擅自漲價屬於違法行爲。
對於這些票務中心亂收費的情況,本市鐵路部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鐵路運輸企業之外的票務中心與鐵路部門沒有什麼關係。乘客們在鐵路系統窗口購票不會多交任何服務費,此外乘客也可以在農行進行預訂。
細節·細說
票務中心多收費理由不少
記者諮詢各部門毛病挺多
儘管票務中心對加價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各種各樣的說辭、各種各樣的苦衷,但對於他們的說法,鐵道部門和物價局都一一進行了反駁,顯然加價並不合理。
加價理由一:收取的10元—50元費用中包括很多項,比如路費、跑腿費等。
鐵道部門反駁:鐵道部的有關工作人員解釋說,按照國家規定,鐵路客票代售點只能收取“鐵路客票服務費”,而這項費用的收費標準是每張客票不得超過5元。除此以外不可以收取其他名目的費用,也就是說,鐵路客票代售點收取的費用只要超過5元就有亂收費之嫌。
加價理由二:天津市區地域比較大,交通費用相對較高,只收5元服務費還得送票上門不覈算,虧本。
物價局反駁:對於票務中心的這種說法,天津市物價局的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只要國家有法規規定,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即使票務中心在執行時認爲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應該報請相關部門進行研究,待解決辦法出臺後才能變更收費標準,否則絕對不允許私自調高價格。
加價理由三: 2000年的物價對比現在已經過時,那時的規定有些不符合當前的國情。
鐵道部門反駁:相關部門曾在全國部分城市做過調查,單看每張客票收取5元服務費可能覺得有些過低。
但是每當到銷售旺季,比如黃金週、寒暑假等時間段時,這些票務中心每天的代售情況成倍增長。綜合全年的收入,應該不算低,所以5元標準絕不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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